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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济宁梁山县事业单位第三批“优才计划”公告
2020-08-14 09:39:20   地区:山东   浏览:0

  对放弃考察、体检资格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可从同一岗位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也可不再递补。

  六、公示聘用

  经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由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统一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县人社局发放《事业单位招聘聘用通知书》,凭《事业单位招聘聘用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聘用合同一经签订,双方应严格履行。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公立医院招聘人员为公立医院总量控制人员,引才结果报机构编制部门、人社部门备案,按照县级公立医院人事制度改革的有关规定管理。

  报名人员一经聘用,须签订在我县服务3年(含试用期)的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聘用期间,不办理辞职(聘)、借调和调动手续。

  七、服务和待遇

  (一)引进人才根据事业单位编制管理模式,纳入编制实名制或人员控制总量实名制管理,同等待遇、同等对待。

  (二)我县事业单位引进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县财政3年内按照每人每月3000元的标准给予补贴;3年内在梁山购买首套商品住房的,县财政给予10万元的购房补贴,其中对全球TOP200高校的博士研究生给予20万元的购房补贴;引进的42所“一流大学”98所“一流学科”全日制硕士毕业生、全球TOP200高校的硕士研究生,县财政3年内按每人每月2000元的标准给予补贴;3年内在梁山购买首套商品住房的,给予3万元的购房补贴;其中:对全球TOP200高校的硕士研究生给予5万元的购房补贴。对42所“一流大学”98所“一流学科”的全日制本科生,县财政3年内按每人每月1000元的标准给予补贴;3年内在梁山购买首套商品住房的,县财政给予1万元的购房补贴。

  (三)经县公开招聘公立医院备案制工作人员领导小组批准,梁山县人民医院、梁山县中医院对“优才计划”再给予以下相应待遇。

  梁山县人民医院:

  1、全日制普通高校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取得医师执业证书、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的:

  (1)本、硕任一学历为双一流高校的,补贴10万元;

  (2)普通本科学历升研究生的,补贴7万元。

  研究生配偶符合医院招聘政策的(医疗类为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护理类为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医院将根据实际情况灵活安排。

  2、全日制双一流高校本科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取得医师执业证书、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的,补贴8万元。

  梁山县中医院:

  1、全日制普通高校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取得医师执业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的:补贴10万元;

  研究生配偶符合医院招聘政策的(医疗类为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护理类为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医院将根据实际情况灵活安排。

  2、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取得医师执业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的:补贴8万元;

  (四)对进入面试的人员,引才单位可凭票报销往返交通费用,每人报销不超过1000元。

  八、其他

  (一)如现报名单位发生变更、撤销、合并等情形,按流向的单位办理聘用手续。

  (二)此次“优才计划”实施过程中的有关通知、公告等需要公开的信息,将在梁山政府网上公布,请考生随时关注相关信息,报名时所留电话保持畅通。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三)此次“优才计划”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班。

  (四)咨询电话:

  咨询电话(技术):133551309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