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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济宁梁山县事业单位第三批“优才计划”公告
2020-08-14 09:39:20   地区:山东   浏览:0

  为进一步优化人才队伍结构,蓄智助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经县委、县政府同意,决定继续实施事业单位第三批“优才计划”,面向国内外高校优选引进一批高素质专业化青年人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数量及范围

  (一)引进数量

  引进12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具体岗位需求见附件1)

  (二)引进范围

  1、全日制博士研究生;

  2、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3、42所一流大学建设高校(附件2)全日制本科毕业生,98所一流学科建设高校所列学科(附件2)全日制本科毕业生(简称“双一流”高校)。

  中共中央组织部办公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20〕27号)规定:“今明两年事业单位空缺岗位主要用于专项招聘高校毕业生(含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招聘岗位“其他条件要求”栏注明“限高校毕业生”的,限应届高校毕业生和择业期(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应聘。

  定向培养生、委托培养生以及独立学院毕业生不列入引进范围。我市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以及实行控制总量备案管理人员不得报名。

  二、引进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三)有较强的专业理论功底和实践能力,能够适应岗位需要,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综合素质或技能条件;

  (四)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五)博士研究生45周岁以下(1974年8月19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40周岁以下(1979年8月19日以后出生),大学本科生35周岁以下(1984年8月19日以后出生)。

  (六)具备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在职人员、已签订就业协议的2020年应届高校毕业生报名的,须于报名截止日(8月23日)前出具并提供加盖部门或单位公章的《同意报名证明信》,对按时出具确有困难的,最迟于现场资格审查时出具并提供,否则取消报考资格。

  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名;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报考。

  报名学校、医院的人员,凡与所报学校、医院领导班子成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不得报考该单位管理岗位。报名其他单位的人员,凡与报名单位工作人员及其主管部门领导班子成员存在上述关系的,不得报考该单位。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

  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的方式进行。

  1、个人报名

  报名时间:2020年8月19日9:00-8月23日16:00

  查询时间:2020年8月19日11:00-8月24日16:00

  报名网站:梁山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liangshan.gov.cn)

  报名人员登录指定网站,如实填写、提交个人相关信息资料并上传照片。全市统一报名系统,每人限报1个岗位。报名人员在资格初审前多次登录提交报名信息的,后一次填报自动替换前一次填报信息,报名信息一经初审通过,不能更改。报名信息尚未初审通过的,在8月23日16:00前可以更改、补充报名信息,逾期不能更改、补充报名信息。报名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考察的重要内容。

  报名人员使用二代身份证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报名资格。引才不收取考务费。

  2、单位初审

  初审时间:2020年8月19日9:00-8月24日16:00

  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或用人单位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节假日不休息),及时查看网上报名情况,认真进行资格审查。对具备报名资格并符合报名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未通过初审的,要说明理由;对提交材料不全的,应注明缺少内容,并退回进行补充。网上报名期间,公布咨询电话并安排专人值班,提供咨询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