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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沈阳市铁西区招聘合同派遣制教师公告
2020-07-22 22:54:07   地区:辽宁   浏览:0

  应聘人员需携带笔试准考证、本人身份证参加考试。笔试时间、地点及考场安排,请考生于报名后随时关注沈阳市铁西区人民政府官方网站。

  2、面试

  按照招聘计划与面试人数1:2的比例,依照笔试成绩(0分除外)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各岗位组参加面试人员名单。最后一名面试人员的笔试成绩(0分除外)并列者,同时参加面试。

  面试以学科评委组为单位进行。面试考核的形式为试讲、答辩,每名考生面试的时间限定在10分钟以内,其中试讲时间7分钟内,答辩时间3分钟内。由评委根据评分标准对考生进行量化评分。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能聘用。

  面试人员名单、面试时间、地点及试讲题目发布,请随时关注沈阳市铁西区人民政府官方网站。

  3、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

  笔试、面试成绩按4:6权重比例并保留两位小数计算应聘人员的总成绩。

  根据应聘人员的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拟聘用人员。总成绩并列者,根据面试成绩确定。如面试成绩也并列,采取面试加试的方式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通过沈阳市铁西区人民政府官方网站发布。

  (四)岗位确认

  拟聘用人员在岗位组内按总成绩排序自主选择并确认就业单位,未在规定时间确认岗位者,视为自动放弃,因此产生的空岗根据总成绩依次递补。

  (五)体检

  体检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切实做好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10〕22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时对师范院校考生身体方面的特殊要求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隐瞒真实情况的考生,不予聘用。因体检不合格产生的空岗根据总成绩依次递补。

  (六)涉罪信息查询

  按照《关于印发<教职员工入职查询办法(试行)>的通知》(辽检会字〔2019〕8号)要求,由区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入职前涉罪信息查询,因涉罪信息查询不合格产生的空岗根据总成绩依次递补。

  (七)签约

  合同派遣制教师与派遣公司签订两年劳动合同(含试用期两个月)。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含“先上岗、后考证”的在一年内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的,取消聘用。两年合同期满自动解聘,根据工作需要继续聘用的,在合同期满前一个月,由学校根据年度考核结果,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后,由派遣公司办理续聘手续。在劳动合同期内,用人单位可根据工作需要对合同派遣制教师进行校际间调配,合同派遣制教师需服从岗位调剂。

  五、管理方式及待遇

  1、待遇

  (1)试用期工资2000元(试用期两个月)。试用期满后本科每月3100元、研究生每月3200元。

  (2)按《劳动合同法》规定为聘用人员缴纳“五险一金”(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其中,个人应承担的部分,由本人缴纳。

  2、管理方式

  实行合同派遣制。用人单位与派遣公司签订《委托派遣协议》,派遣公司向用人单位提供劳务支持和保障,负责合同派遣制教师的合同管理、工资发放、代缴“五险一金”,以及处理劳务纠纷等。

  六、其他事项

  1、凡在报名、笔试、面试考前有境外或非低风险地区活动轨迹的考生,按沈阳市有关疫情防控规定进行处理,具体要求详见《考生疫情防控事项须知》(附件5)。

  2、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的任何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