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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宁波鄞州区卫生健康局下属事业单位招聘第三批高层次人才公告
2020-07-21 18:16:11   地区:浙江   浏览:0

  根据《宁波市鄞州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鄞政发〔2007〕89号)和《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鄞政办发〔2013〕119号)等有关规定,鄞州区卫生健康局决定面向全国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9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和办法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和择优聘用的办法进行,通过笔试、面试、体检和考核等程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

  二、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素质;

  (二)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资历、专业、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

  (三)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招聘单位、岗位、人数、招聘条件,详见附件1。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与资格初审

  1、报名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0年7月30日。

  2、报名办法:采取网络报名的形式,报考者自行登录宁波市鄞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rsj.nbyz.gov.cn)或宁波市鄞州区卫生健康局网站(wjj.nbyz.gov.cn),下载并填好《2020年鄞州区卫生健康局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报名表》(附件2)及相关资料扫描件。在规定时间内将填好的报名表和有效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2020年普通高校应届生提供学生证、就业推荐表、就业协议书;留学归来人员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执业医师资格证、职称证书、工作经历证明等招聘职位要求提供的资料扫描后一并发送至指定邮箱(见附件1),邮件主题请注明“报考岗位+姓名”。联系电话、联系人见附件1。

  3、应聘人员提供的个人信息必须真实有效,招聘单位将对应聘人员的报名资格进行初审,符合招聘条件的,方可获得考试资格。证件不全或提供证件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者,不予通过资格初审。

  4、本次所有招聘岗位为紧缺岗位,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与招聘指标比不足3:1的,按符合招聘条件的应聘人数进入考试程序。本招聘信息将同期在宁波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wjw.ningbo.gov.cn)上发布。

  (二)考试与资格复审

  1、笔试

  若符合同一岗位招聘条件的报名人数与招聘指标比例大于5:1的,则所有符合招聘条件的报名人员先进行笔试,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职位指标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符合招聘条件的报名人数与招聘指标比例小于等于5:1的,则简化该岗位招聘程序,符合条件的报名人员直接进入面试。

  笔试内容为综合知识,百分制。考生必须携带有效期内的第二代身份证、户口簿(户籍证明)参加笔试。笔试成绩和进入面试人员名单于笔试结束后15个工作日在鄞州区卫生健康局网(wjj.nbyz.gov.cn)公布(下同),考生可登陆查询,同时公布资格复审的时间、地点。

  2、资格复审

  面试前,由区卫生健康部门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对进入面试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复审。资格复审须提供的证件材料为:本人基本情况说明(个人简历)、近期免冠1寸照片1张并提供报名初审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招聘资格条件不相符者,不得参加考试。未按时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作放弃面试资格。资格复审通过的人员,当场发放《面试通知书》。

  若资格复审不合格或未在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的,空缺名额按该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予以递补,并按要求参加资格复审。

  3、面试

  面试采用百分制,不足60分者淘汰。考生凭有效期内的第二代身份证和《面试通知书》参加面试。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进行笔试的岗位,总分按笔试成绩的50%加上面试成绩的50%合成总成绩,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指标等额确定体检对象,如遇总成绩相同,则笔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若总成绩和笔试成绩都相同,则加试一门综合知识,成绩高者进入体检。直接面试的岗位,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根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指标等额确定体检对象;如遇面试成绩相同,则加试一门综合知识,成绩高者进入体检。面试和考试总成绩以及进行体检人员名单于面试结束3个工作日内在鄞州区卫生健康局网上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