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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长治市沁县招聘乡镇卫生院卫技人员公告
2020-07-11 16:02:36   地区:山西   浏览:0

  九、考察考核

  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考核,由公开招聘领导组抽调成员单位人员组成考察考核小组,进行考察考核。主要考察考核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法纪表现、奖惩及拟任岗位资格条件等情况。考察考核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考察考核结束后,由各考察考核小组形成书面报告,提出考察考核意见。在考察考核中发现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即取消聘用资格: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

  2、有严重的违法违纪行为或被司法机关判处刑罚的;

  3、报名时提供虚假证明和材料的;

  4、曾被开除公职的或被辞退的;

  5、已就业在规定服务期内且单位不同意报考的;

  6、不符合招聘范围、对象和条件的;

  7、考察考核时未能交验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证书的;

  8、考察考核时未能交验档案资料的;

  9、其它经招聘领导组研究确定不能聘用的。

  体检和考察考核不合格的不予聘用,由此形成的岗位空缺不再递补。

  十、岗位确定

  考生按照所报岗位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选择乡镇卫生院。

  十一、聘用审批

  1、根据考察考核和选岗结果,经招聘领导组研究通过,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七个工作日无异议者,由主管部门到编办、人社局、财政局办理相关正式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报考者在报名后,聘用之前已被党政机关录用为试用期公务员(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或已被事业单位聘用为试用期工作人员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聘用,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2、新聘用人员应在行文聘用之日起15日内到聘用单位报到,无故不按时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3、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6个月,初次就业人员与招聘单位签订聘用合同期限为3年以上的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包括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办理相关手续,不合格者予以解聘。

  4、除护理岗位在1年试用期内未取得护士资格证的高校毕业生外,其他人员一经聘用五年内不得流动。

  十二、招聘纪律

  招聘工作全程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及社会各界的监督。从事招聘考试、考察的工作人员与报考者有回避关系的,应当实行公务回避。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如考生、工作人员违纪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进行处理。

  招聘咨询和监督电话:

  沁县卫体局0355—7022702

  沁县人社局0355—7022492

  十三、其他

  1、本公告由县公开招聘工作领导组办公室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县招聘工作领导组研究确定。

  2、特别提示: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笔试、面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举办的各类事业单位招聘培训辅导班和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考生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3、本次招聘所有通知,均通过沁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qinxian.gov.cn)发布,请广大考生随时关注。

  4、特别提醒:希望应聘者在《公告》发布后按照“报名资格所需材料”提前准备相应资料,避免影响报名。

  点击下载>>>

  代理报名委托书.doc

  服务基层人员审核表.doc

  考生诚信承诺书.doc

  沁县公开招聘乡镇卫生院卫技人员报名登记表.doc

  沁县公开招聘乡镇卫生院卫技人员简章.xls

  沁县2020年公开招聘乡镇卫生院

  卫技人员工作领导组办公室

  (借章)

  2020年7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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