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内导航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事业单位招聘 >> 医疗卫生
2020年长治市沁县招聘乡镇卫生院卫技人员公告
2020-07-11 16:02:36   地区:山西   浏览:0

  按照有关规定,根据工作需要,经县委、县政府同意,市人社局核准,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乡镇卫生院卫技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及名额

  本次公开招聘全额事业编制38名,具体岗位及名额详见《沁县2020年度乡镇卫生院卫技人员公开招聘简章》(附件1),以下简称《招聘简章》。

  三、招聘条件

  (一)政治品德和身体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我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二)年龄条件

  护理岗位要求年龄18周岁及以上、30周岁(1989年7月25日及以后出生)及以下。其它岗位要求40周岁(1979年7月25日及以后出生)及以下。

  (三)学历条件

  专科及以上学历。

  (四)资格条件

  护理岗位要求:根据人社部等7部委下发《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实施部分职业资格“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的通知》(人社部发〔2020〕24号文件)精神,暂未取得护士执业资格证但符合报名条件的高校毕业生可以报考护理岗位,但应在聘用后1年试用期内取得护士执业资格证,否则依法解聘。

  其它岗位要求2018年及以前毕业生具有相应岗位的执业资格证或资格证考试成绩合格单。

  (五)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各类刑事处罚人员,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受纪律处分尚在处分期内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或被辞退的,不得报考;

  2、在各级公务员报考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人员,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中不得聘用的人员,不得报考;

  3、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和招聘到事业单位不满1年的工作人员,不得报考;

  4、现役军人不得报考;

  5、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得报考(其中,现在校就读且档案和组织关系在校的非2020年应届毕业的中专升大专、专升本学生,不得以原取得的学历证书报考);

  6、已公开招聘到事业单位且未达到规定服务期限的人员不得报考;

  7、已有工作单位且单位不同意报考(未出具同意报考证明)的人员不得报考;

  8、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以上工作经历、现役、试用期等有关资格条件中,除有专门规定外均以报名起始日为截止日。

  四、发布招聘信息

  招聘工作相关信息以沁县人民政府网站发布为准。

  网址为:沁县人民政府网(www.qinxian.gov.cn)。

  五、报名办法

  (一)报名时间、地点及方式

  1、报名时间:2020年7月25日-27日(上午8:30-11:30,下午15:00-18:00)

  2、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报名时应自觉佩戴口罩,排队间隔不少于1米,主动接受测温等相应防疫要求)

  3、报名地点:沁县卫生监督所(沁县胜利路文庙巷22号,县检察院南)

  4、报名考试费用:50元/人。考试收费参照山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山西省财政厅《关于重新核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晋发改价格发〔2016〕467号)标准执行。

  农村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大学生和城乡低保人员可享受减免考试费用的政策。享受减免考试费用的报考者,需提供以下材料: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原件及复印件),农村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大学生报考者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部门)出具的证明。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考人员根据自己的年龄、学历、专业等情况,认真对照招聘范围、对象、条件和岗位及资格条件,选择符合本人报考条件的岗位,在职人员报考的,须出具现工作单位及上级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经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后还须按干部管理权限经当地组织人社部门批准同意;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服务基层人员(服务基层人员对象范围包括:1.参加山西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岗计划”2.“三支一扶”计划3.“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4.参加山西省“选聘大学生村官工作”5.“农业技术推广服务特设岗位计划”6.退役军人7.山西省政府购买基层公共服务人员)需提供相应主管服务基层部门的县级专门机构出具的证明或服务期满有效合格证。认真填写《沁县2020年乡镇卫生院卫技人员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附件2);每名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报名人员要认真填写《考生诚信承诺书》(附件4),提交的报考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其中应聘者报名登记表所填写的专业应当与报考者本人取得高校毕业证书上所载明的专业一致);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

本站发布的信息仅供参考,请以官方网站公布的信息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