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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十堰经济技术开发区所属学校招聘教师公告
2020-07-10 21:59:26   地区:湖北   浏览:0

     (二)时间安排

     1.注册报名时间:2020年7月13日9:00至7月16日17:00。报考人员在网上报名期间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所报岗位未通过审核的,可在注册报名时间内重新选报其它岗位。

  2.资格审查时间:2020年7月13日9:00至7月17日12:00,招聘单位网上进行资格审查,考生可同步查询资格审查结果。7月17日资格审查不合格的考生无法改报或修改,请考生尽早按要求完成注册报名。

   3.缴费确认时间:2020年7月13日9:00至7月17日17:00,报考人员网上缴费确认。报考人员在缴费期间,未按期缴费确认者视为自动放弃。

  4.农村建档立卡贫困对象、城乡低保对象和城乡特困救助对象,先在网上报名缴费,可凭有效证明材料于2020年7月27日上午9:00—12:00到十堰经济技术开发区组织人事部(地址:十堰市白浪中路88号4楼4010,联系方式0719-8319860)申请退费。

  (三)报名要求

  1.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招聘公告和诚信承诺书(详见附件2),填写有关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完整、有效,并对填报和提供的信息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如考生报名资格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或填写信息错误,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

  2.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照片要求:原照片必须为标准证件照,红、蓝或白色背景,jpg格式,宽295高413,大小1M以下,照片清晰。

  3.网上报名确认后,按(鄂价费字〔2007〕18号)文件规定,每位考生须通过网上缴纳考试费用100元。

  4.报考人员的报考条件是根据招聘单位岗位要求及工作需要设置的,对提供虚假报考材料及不符合招聘资格条件的人员,一律不允许报名。即使报名参加考试的,资格复审时一经核实,取消面试资格,并录入诚信黑名单。

  5.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与公告招聘条件要求不符的,即取消其相应资格。

  报名完成后报考人员请打印诚信承诺书等相关资料(建议至少打印2份),并妥善保存以备资格复审使用。

  四、考试办法

  (一)笔试

  1.笔试内容及分数:教育学、心理学基础知识,教育法律法规,综合知识,作文等,笔试满分为100分。本次公开招聘笔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2.笔试时间及地点:笔试时间拟定7月26日上午9:00--11:00,详见考生本人准考证。考生持本人准考证和第二代身份证原件,按照准考证上注明的时间地点、考场安排等参加笔试。

  为保证考生质量和达到竞争择优的目的,原则上按岗位招聘人数和报名人数不低于1∶3的比例开考。确需保留岗位的,经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批准,开考比例可放宽到1:2;对报名人数低于1:2的招聘岗位如属招聘单位特别急需紧缺的岗位,由招聘单位申请保留,划定折算后为70分的最低笔试合格分数线。

  (二)面试

  面试采取无学生讲课的方式,详见《岗位表》(附件1),总成绩为100分。

  1.确定面试入围比例

  笔试结束后,按1:3的面试入围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对达不到1:3比例的急需紧缺岗位人员,面试人数之比可放宽到1:2。对只有一人参加面试的,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80分及以上,方可列为体检、考察对象;考生面试成绩未达到80分的,取消该岗位。

  2.面试资格复审

  进入面试入围人选应进行资格复审,面试资格复审应在面试公告发布前完成。预计笔试成绩公布后一周左右,面试资格复审公告在十堰经济技术开发区网站发布。

  未按照指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或应聘人员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未出具声明且招聘单位确实无法联系考生本人的,应由招聘单位2名以上工作人员确认并记录在案证实。因取消面试资格或考生自愿放弃出现的面试人选缺额,可以按该岗位考生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不超过2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