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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广州市黄埔区教育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公告(第二次)
2020-07-10 22:00:44   地区:广东   浏览:0

  (三)资格复审

  1.时间:初定在2020年8月12日。

  地点:广州市黄埔区青少年宫(萝岗宫)(广州市黄埔区香雪七路1号)

  具体时间和地点以通知为准。

  3.进入资格复审环节的考生,必须由考生本人亲自到现场参加资格复审。通过资格复审者方可参加综合素质评估。资格复审时,考生需携带在网上报名系统打印并亲笔签名的《报名登记表》和《资格复审目录表》及相关证明材料(含原件和复印件)。凡与招聘条件不符的、资格复审不合格的或没有参加资格审查的考生,将不安排其参加综合素质评估。区教育局可根据具体情况按笔试成绩高低依次递补一次资格复审对象。

  报考保健医生岗位的考生通过资格复审者无需参加综合素质评估,直接进入心理品质测试环节。

  (四)综合素质评估

  1.时间:初定在2020年8月15日—16日分批次进行。

  地点:广州市黄埔区青少年宫(萝岗宫)(广州市黄埔区香雪七路1号)和黄埔区香雪小学(广州市黄埔区萝岗街罗平路69号少年宫旁)。

  具体时间和地点以通知为准。

  2.综合素质评估根据职位类别主要采取实操技能测试或无领导小组讨论形式,对考生进行考察。各职位具体考核形式见下表。

  综合素质评估成绩满分为100分,综合素质评估仅作为筛选考生的手段,结果不计入考生综合成绩。

  根据考生综合素质评估成绩高低排序,各职位按1:5的比例确定进入心理品质测试的人员。入围心理品质测试最后一名出现同分的考生,则同分者并列进入心理品质测试。该职位考生人数未达到上述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心理品质测试。

  (五)心理品质测试

  1.时间:初定在2020年8月18日进行。

  地点:广州市黄埔区香雪小学(广州市黄埔区萝岗街罗平路69号)。

  具体时间和地点以通知为准。

  2.心理品质测试由第三方人才机构进行测试。心理品质测试的结果仅供招聘单位参考,不记入考生综合成绩,但参加了心理品质测试的考生方可进入面试。

  (六)面试

  1.时间:初定在2020年8月19日进行。

  地点:广州市黄埔区青少年宫(萝岗宫)(广州市黄埔区香雪七路1号)

  具体时间和地点以通知为准。

  2.教师岗位面试以试教形式进行,保健医生岗位面试以结构化面试形式进行。考试时间为10分钟,主要考察报考职位所需要的专业知识、教育教学能力和技能。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成绩为60分,按70%折算计入综合成绩。成绩低于60分者不得进入下一轮。

  (七)体检

  考生综合成绩按笔试成绩占30%、面试成绩占70%的比例确定,总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合格成绩为60分。综合成绩达60分及以上者方可进入体检。

  根据综合成绩的高低顺序,按招聘职位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如出现综合成绩相同情况,则依次按试教成绩、笔试成绩的排序确定最后参加体检考生名单。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体检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组织实施,教师职位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执行。

  (八)考察

  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考察采用调阅个人档案、提供原单位(学校)鉴定、实地考察等方式,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业绩等方面。考察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考察不合格的,聘用单位可按综合成绩的高低依次递补。

  (九)公示

  通过体检和组织考察的拟录用人员名单在广州市黄埔信息网公示7个工作日。

  (十)签订三方协议与办理录用手续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签订三方协议,并办理录用手续。若应聘者未能按期取得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等相关证书,或因违纪等受到学校处分或行政以上处罚,则就业协议书或合同自动解除,用人单位不承担违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