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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唐山市路北区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公告(304人)
2020-07-09 08:32:40   地区:河北   浏览:0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结合路北区事业单位2020年招聘工作人员计划和岗位空缺情况,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实行公开招聘和选聘,在考试、考核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二、招聘方式和人数

  本次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根据岗位不同采取统一招聘、选聘两种方式。按照制定方案、发布公告、网上报名、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核、拟聘人员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岗位1——48为“统一招聘”,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岗位49——50为“选聘”,只采取面试方式进行。

  本次拟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304名,其中定向招聘19名、统一招聘280名、选聘5名。具体招聘人数和岗位条件详见《2020年唐山市路北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教师)》(附件一)、《2020年唐山市路北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其他事业单位)》(附件二)、《2020年唐山市路北区事业单位公开选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附件三)。

  三、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招聘岗位对户籍有具体要求的从其要求。

  2.年龄一般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及以下(1984年7月13日至2002年7月12日期间出生)。招聘岗位对年龄有具体要求的从其要求。

  3.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学历学位、专业、年龄和技能条件;研究生学历报名的要同时具有相应研究生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

  6.经路北区组织人事部门认证的路北区属机关事业单位在岗一年以上的人事代理人员、劳务派遣人员、代课教师不受户籍限制,年龄放宽至40周岁(1979年7月13日至2002年7月12日期间出生)。

  以上人员需要出示加盖公章的在职证明信(附件四)。在岗人员的任职时间须从取得毕业证书之后计算(实习期不算在工作任职时间内)。

  7.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招聘岗位所需的具体条件按《岗位信息表》要求确定。考生学历底限或以上学历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上专业名称必须与岗位条件中专业要求一致。专业要求为具体专业的,须一字不差(设定的专业要求带括号的,审核时含括号中的内容;设定的专业要求不带括号的,只审核括号外内容);专业要求为“类”的,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和《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审核;专业要求为“相关专业”的,本着“相近、相似”的原则审核。

  留学回国人员和其他海外、外国学历学位获得者需取得国家教育部或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其所学专业名称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名称不完全一致,但所学专业课程与招聘岗位专业课程大部分相同,且符合该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的,也可报考该招聘岗位。

  招聘学历为全日制普通类专科、全日制普通类本科的,需具有学历底限层次及以上的就业报到证(派遣证);招聘学历为全日制普通类的,需“非在职”(非机关事业单位编制内人员和国有企业正式职工)取得的学历;研究生学历报名的要同时具备相应研究生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报名和资格复审环节暂不需要提供报到证(派遣证),待考核环节由用人单位验证核实。

  凡涉及到年龄、户籍(含户口本)、工作时间等需要确定时间的,计算日期截止到2020年7月12日。

  8.报考教师岗位的,报名时已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需提供与报名岗位要求相一致的教师资格证书;高校毕业生受疫情影响没有及时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等七部门有关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实施部分职业资格“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文件的要求,不要求必须提供教师资格证书,但须在签订聘用合同一年内取得与岗位相适应的教师资格证书,一年试用期内未取得与报考岗位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的,将依法解除聘用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