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内导航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事业单位招聘 >> 医疗卫生
2020年忻州市人民医院招聘公告
2020-06-24 22:57:16   地区:山西   浏览:0

  笔试时间、地点及成绩查询时间见《笔试准考证》。

  (四)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由市人民医院负责组织实施,市卫健委指导监督。对通过笔试拟进入面试的人员,招聘领导组办公室对其进行现场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人员名单、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见忻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人事考试专栏,请考生注意查询,不再另行通知。

  招聘领导组办公室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岗位招聘人数3倍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资格复审的人选,最后一名并列者共同列入面试资格复审人选,若最终入围人数未达1:3的,按实有人数确定。

  经过笔试进入资格复审的考生,须由本人到现场进行资格复审,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或居住证(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及报考岗位资格条件要求的学历证书、资格证等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已就业的还须出具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须出具所在单位具有人事管理职能的主管部门同意报考意见);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山西省大学生村官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的,下载打印《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审核表》(见附件3),由服务所在县(市、区)和市以上派出主管部门加盖公章确认(其中:大学生村官由市、县两级组织部门审核盖章,“教师特岗计划”项目人员由原签约学校所在的县(市、区)教育局审核盖章、“三支一扶”项目人员2010年及其以后未取得服务证书的由省人社厅盖章、“西部计划”项目和2010年以前参加“三支一扶”项目人员由团省委盖章)。

  退役的全日制大学生士兵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退伍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和当地民政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

  参加“农业技术推广服务特设岗位”计划项目的,由服务地县(市、区)农委、人社局、市级农委审核盖章;在职的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村(居)委会主任由乡镇(街道)和县级组织部门审核盖章。

  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所报岗位资格条件不符以及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的,取消该报名人员报考资格。报考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对资格审查结果合格、不合格审查部门提出意见,合格的发给《面试通知书》,不合格的说明原因,让考生签字后取消资格。

  若取得面试资格复审的人员确认放弃资格复审资格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根据岗位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依次递补面试资格复审人选,不足1:3的按实有人数确定。

  (五)面试

  面试满分100分,面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40%。

  面试内容:面试内容为综合素质测评,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用时10分钟。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成绩和综合成绩当日在考点公布,并在忻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人事考试专栏(http://rsj.sxxz.gov.cn/rsks)。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考试综合成绩保留两位小数。若2名以上应聘人员综合成绩相同时,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人员,如笔试成绩也相同,加试一场面试,应聘人员的成绩名次按面试加试成绩排序。

  综合成绩最低合格线为60分,不达合格线者,不得进入体检环节。参加面试人数小于或等于计划招聘人数而形不成竞争的岗位,考生综合成绩须达到65分以上,方可进入体检。

  (六)体检与考察

  体检考察由忻州市人民医院组织实施,根据考试综合成绩按岗位招聘名额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体检人选。到指定综合医院进行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体检费用考生自理;体检结论不合格需要复检的,在具有体检资质的同一级别或上一级别的另一家医院复检,体检费用考生自理,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资格。

本站发布的信息仅供参考,请以官方网站公布的信息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