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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河池市教育局事业单位招聘急需紧缺人才公告
2020-06-23 22:55:15   地区:广西   浏览:0

  根据《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92号)、《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的通知》(桂人社发〔2011〕155号)、《河池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河政发〔2010〕40号)和《河池市教育局河池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河池市2020年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有关工作的通知》(河教发〔2020〕11号)精神,经河池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河池市直学校通过急需紧缺专业人才招聘普通高中、中职、幼儿园教师47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本条件

  公开招聘的人员必须同时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港澳台居民应聘按照《关于做好台湾居民在桂事业单位就业工作的通知》(桂人社函〔2017〕863号和《关于做好港澳居民到内地事业单位就业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函〔2017〕259号)文件有关规定执行)。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五)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六)符合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年龄条件: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4年7月31日至2002年7月31日期间出生)。

  (七)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司法部农业农村部文化和旅游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实施部分职业资格“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的通知》(人社部发〔2020〕24号)精神,对中小学、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实施“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凡符合教师资格考试报名条件和教师资格认定关于思想政治素质、普通话水平、身体条件等要求的2018、2019、2020届尚未落实工作单位、尚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的高校毕业生,可以先上岗从事教育教学相关工作,再参加考试并取得教师资格。学校与先上岗的高校毕业生签订聘用合同时,应当按规定约定1年试用期;先上岗的高校毕业生在试用期内未取得相应职业资格的,应当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八)符合招聘岗位规定的招聘条件和其他条件。

  二、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主要是急需紧缺岗位的急需紧缺专业人才或硕士、中级职称以上高层次人才。需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免费师范毕业生。

  (2)取得大学本科以上学历。

  (3)取得硕士以上学位专业技术人才。

  (4)取得中级职称以上专业技术人才。

  (5)取得职业技能二级资格以上高技能人才。

  具体岗位条件以《河池市教育局2020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急需紧缺专业人才计划表(以下简称《计划表》,附件3)为准。招聘专业参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19年版)专业要求。

  招聘所涉及的户籍、服务期、现役、录(聘)用年限、辞退、处罚期限等有关资格条件的时间计算,均以2020年7月31日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

  三、招聘办法、方式、面试方法及要求

  (一)招聘办法

  采用直接面试的办法进行。

  (二)招聘方式

  1.双选会招聘方式。参加在南宁、桂林、柳州等地举办的各类高校毕业生招聘会、双选会、政府所属人才交流服务机构组织的人才招聘会,对符合应聘条件人员采取现场洽谈。各单位根据招聘岗位人数按1:1比例确定考核和体检人选。

  2.组织现场招聘方式。针对双选会招聘后剩余的空缺职位或未能参加双选会招聘的职位,各招聘单位要在2019年7月20日前,明确时间、地点采取现场报名方式,组织招聘。面试必须统一时间、统一地点,同一职位的面试必须安排在同一考场,考场考官要按照专业类型要求来设置,每个考场面试考官为5人(其中主考官1人),专业技术考官要占70%,但须保证招聘单位的考官不得高于50%;面试考场的面试过程进行全程录像,录像资料保存1年以上,以备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