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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温州瑞安市公办学校招聘教职工公告
2020-06-23 23:00:26   地区:浙江   浏览:0

  (5)师范类证明材料。报考师范类岗位的须提供属于师范类毕业生的证明(如毕业证书上标注师范类,或当年高考后当地普通高校招生计划书上所在大学专业标注师范类)。不能提供上述材料的,浙江省内和教育部属高校毕业生须由所在高校出具证明,浙江省以外高校毕业的须由当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出具证明。原“985”“211”及“双一流”全日制高校毕业生不需要提供。

  (6)照片。免冠单寸彩色近照2张。

  社会考生:

  (1)报名系统下载打印本人的《2020年瑞安市公办学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职工报名表》一份并签名。

  (2)身份和户籍证明。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和户口簿(或公安部门出具的户籍证明原件);以瑞安户籍为条件的报考人员,其瑞安户籍落户时间截止至2020年6月26日;以瑞安原籍为报考条件的考生,须提供有迁出瑞安市记录的户口簿(或公安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原件)。

  (3)教师资格证书(职高专业课、校医、财会岗位除外)。已取得教师证书的考生须提供与报考岗位相适应的教师资格证书。

  符合人社部发〔2020〕24号文件精神尚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书的2018、2019届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须提供户籍所在地人社部门出具的未参加社会保险证明及本人未在户籍地以外参加社会保险的承诺书。瑞安市内未参加社会保险证明可在瑞安市社保中心或各社保所开具。

  (4)学历证书。须提供学历证书;硕士研究生学历的还须提供本科学历证书;专升本学历的还须提供专科学历证书;以国(境)外学历学位报考的,须提供资格复审结束之日前取得的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涉及学历证书的须提供相应的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下载打印的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5)师范类证明材料。报考师范类岗位的须提供属于师范类毕业生的证明(如毕业证书上标注师范类,或当年高考后当地普通高校招生计划书上所在大学专业标注师范类)。不能提供上述材料的,浙江省内和教育部属高校毕业生须由所在高校出具证明,浙江省以外高校毕业的须由当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出具证明。原“985”“211”及“双一流”全日制高校毕业生不需要提供。

  (6)照片。免冠单寸彩色近照2张。

  (7)其它要求。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报考的,须提供资格复审结束之日前取得的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

  3.资格复审注意事项。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考岗位资格条件不相符者,不得入围面试(体检)资格;未按规定时间、地点接受资格复审的,视作自动放弃资格;报考人员在初审、复审中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入围面试(体检)资格。

  出现以上情况的,其空缺名额在该岗位笔试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递补入围资格复审对象不再另行公告。

  (四)面试

  除财会、校医外的其他岗位需进行面试,通过资格复审者入围面试。

  面试采用模拟上课的形式,满分100分,时限10分钟。范围为相应的学段、学科内容,模拟上课主要考查教学设计能力、掌握教学内容能力、教学组织能力、教学基本素养、仪表仪态等,备课时限40分钟。面试及格分为60分,低于60分的不予入围体检。

  考试总成绩按笔试成绩的50%和面试成绩的50%合成,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考试总成绩相同的,取笔试成绩高者。

  (五)体检、考察

  财会、校医岗位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入围体检人员;除财会、校医外的其他岗位,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入围体检人员。

  体检时间、集中地点及疫情防控具体要求等事项在瑞安教育信息网、瑞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另行公告。体检工作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等文件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