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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济宁邹城第二批事业单位“优才计划”公告
2020-06-23 10:17:33   地区:山东   浏览:0

  报名人员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人员在报名期间的表现,将作为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报名资格,并纳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与诚信档案库。

  2、单位初审

  初审时间:2020年7月6日9:00—2020年7月11日16:00

  单位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节假日不休息),及时查看本单位网上报名情况,认真进行资格审查。对具备报名资格并符合报名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未通过初审的,要说明理由;对提交材料不全的,应注明缺少内容,并退回报名人员进行补充。网上报名期间,单位公布咨询电话并安排专人值班,提供咨询服务。

  3、打印表格

  报名人员提交报名信息后查询初审结果。初审通过人员于2020年7月11日16:00前,下载打印《2020年济宁市事业单位“优才计划”报名登记表》(以下简称《报名登记表》)、《同意报名证明信》,以备资格审查时使用。对报名成功人员,单位应留存报名人员信息。

  (二)资格审查

  引才单位或主管部门对初审通过的报名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审查,现场资格审查时间、地点另行通知。现场资格审查需提供如下材料:

  (1)网上下载打印的《报名登记表》《报名人员诚信承诺书》;

  (2)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在职人员报名的,须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报名证明信》;

  (5)留学回国人员报名的,还需出具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学位认证;

  (6)一寸近期同底版彩色照片3张;

  (7)岗位资格条件需要的其他材料。

  资格审查部门根据报名人员提供的资料、填报的信息确认是否符合报名条件,同时审查报名人员的任职回避情况。

  资格审查贯穿全过程,对出现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或弄虚作假等各种违规问题的,不论哪个阶段、哪个环节,一经查实,取消报名或聘用资格。

  (三)考试

  综合类考试由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教育类、卫生类分别由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主管部门组织实施。

  考试不受报名比例限制,不设笔试环节,采取面谈、面试等方式进行。资格审核合格人数超过岗位计划数3倍以上的,可先通过面谈等方式按1:3的比例筛选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选,也可直接面试,面谈结果不计入面试成绩。面试可根据岗位实际,采取灵活方式进行。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80分。面谈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实施,面谈结果、面试成绩通过网站进行公布。

  博士研究生按有关政策和程序,由用人单位组织考察测评,同意聘用的报市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办理相关手续。

  (四)考察和体检

  根据面试成绩和引进计划,由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等额组织考察、体检。

  考察可根据岗位条件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并对报名资格、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要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要求,对进入考察范围人员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重点审核“三龄两历一身份”等内容,同时还应考察是否有任职回避情形等。档案审核从严把握,凡存在档案涂改、有关信息不能认定、调查不清或本人负有相应责任的,不得办理聘用手续。

  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组织考察合格人员在县级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对放弃考察、体检资格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可从同一岗位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