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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十堰市竹溪县招聘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公告
2020-06-22 23:00:14   地区:湖北   浏览:0

  七、公示与聘用 

  1、公示:对拟聘用人员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设立举报电话(县纪委:0719—2726202;县教育局:0719—2731147),接受社会监督。

  2、聘用:根据岗位拟聘人数按考试综合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选岗(其中体育、音乐、美术教师岗位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选岗),岗位确定后,对公示无异议者签订《聘用合同》,办理编制、工资起薪手续。聘用人员约定最低服务期限为3年(含试用期),在最低服务期内自动离岗或辞职的记入本人诚信档案。服务期内若参加本县以外的其它各类考试,不予出具同意报考证明;要求调离我县的,不予办理调动手续。

  被聘人员自接到聘用通知20个自然日内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取消后空缺的岗位不再递补。

  八、防疫要求

  应聘人员应当自觉服从招聘单位和考试举办单位的防疫工作安排,配合做好卫生防疫工作。参加现场招聘活动的,要出具健康码及相关必要证明,遵守现场防疫守则,健康码为“绿码”且体温低于37.3℃者才能进场。不服从招聘单位和考试举办单位防疫工作安排的,取消应聘资格。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九、其它

  1.应聘人员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

  2.招聘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及社会各界的监督。从事考试、考核等招聘工作的人员与报考者有回避关系的,应当实行公务回避。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的工作人员在招聘工作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笔试和面试辅导培训班。

  考生应随时保持通讯畅通,通讯方式变更后,应主动告知竹溪县教育局。因无法与考生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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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年招聘农村义务教育小学、初中学段教师岗位及数量.docx

  竹溪县教育局

  2020年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