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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来宾市市直高中学校人才招聘公告
2020-06-22 23:03:05   地区:广西   浏览:0

  根据《自治区教育厅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自治区党委编办关于印发<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改革指导意见>的通知》(桂教规范〔2019〕19号)和《中共来宾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同意我市高中阶段学校所有岗位以直接面试或考核方式招聘高校本科毕业生的批复》(来人才复〔2019〕1号)等文件精神,为提高来宾市市直高中教师队伍整体水平,促进我市教育事业的发展,2020年来宾市市直高中学校以直接面试方式公开招聘高中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及对象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

  (三)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4年6月20日至2002年6月20日出生),以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为准;

  (四)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符合招聘岗位规定的招聘条件和其他条件。具体职位详见《来宾市2020年市直高中人才招聘岗位计划表》(以下简称《计划表》);

  (六)招聘对象。

  1.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即:北京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陕西师范大学和西南大学等六所应历届本科毕业生、研究生。

  2.全国一流大学或一流学科高校应历届本科毕业生、研究生。

  3.广西师范大学及其他省(市)立师范大学应历届本科毕业生、研究生。

  4.南宁师范大学应历届本科毕业生、研究生。

  5.其他本科师范院校的优秀毕业生、研究生。

  6.获得高中、中职或高校教师资格的非师范类高校毕业生、研究生。

  (七)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或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3.现役军人;

  4.在读的非2020年应届毕业生(其中,在读的非2020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也不能以原取得的学历、学位报考);

  5.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6.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7.法律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本次招考所涉及资格条件的时间计算,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

  二、招聘方式

  招聘方式为直接面试(免笔试)方式。在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上公布的人才招聘岗位,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已在双选会上参加面试,成绩在70分以上的历届毕业生和签约的应届毕业生考生不再进行面试,用人单位按聘用程序办理入职手续。

  三、报名、资格审查及面试

  (一)报名。报名方式为现场报名和网上报名。应聘人员在来宾人才网下载《2020年度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填报(含各种证书扫描件)发送到学校邮箱。报名时间:2020年6月20日9:00至6月29日17:30。

  (二)报名应提交的材料:应聘人员需提交毕业证(2020年毕业的考生需在考核前提供)、教师资格证书、普通话等级证书、身份证、荣誉证书及《2020年度来宾市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2020年毕业的高校毕业生尚未考取教师资格证、普通话等级证书的从签约之日起到试用期(1年)结束前提交,否则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三)通过资格审查审查的考生,由招聘单位通知参加面试。

  1.面试方式:试讲(备课20分钟,试讲10分钟)。

  2.面试内容:必须与报考岗位科目相符,按专业分组试教。教材为我市2020年春季学期所用教科书。面试的题本由教育行政部门组织命题。

  3.面试成绩公布: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面试成绩在每个招聘岗位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当面试达不到1:3开考比例的,该岗位考生成绩须达到70分以上方为合格。

  四、考核、体检和公示

  招聘单位按计划招聘人数与体检和考核人选1:1的比例,按面试成绩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考核、体检人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