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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延安黄龙县招聘乡村振兴专员47人公告
2020-06-20 20:02:39   地区:陕西   浏览:0

  笔试成绩及进入面试环节人员名单在黄龙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发布。

  2、面试

  面试时间:2020年7月5日。

  面试地点:黄龙行知实验学校(延安市黄龙县城东体育中心隔壁)。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满分为100分。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举止仪表和语言表达能力、综合分析能力、逻辑思维及处理问题能力以及人际沟通协调能力等。

  面试设置最低分数线,低于60分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计算综合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不实行四舍五入。

  考试结束后,根据报考人员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确定排名顺序,按照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选。综合成绩出现并列时,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排名顺序,笔试成绩仍为并列时,则按报考人员是否中共党员(中共预备党员)、黄龙县在册建档立卡贫困人口、退役军人的先后顺序,确定排名顺序。

  进入体检环节人员名单在黄龙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发布。

  (三)体检

  体检时间:2020年7月7日。

  体检地点:黄龙县人民医院。

  体检人员到指定的县级及以上医院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得知体检结果后2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查,复查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查结果为准。

  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愿放弃。体检不合格人员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四)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环节。着重考察体检合格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业务能力、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并再次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审。

  考察不合格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五)公示

  应聘人员考察合格后,由2020年黄龙县公开招聘乡村振兴专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将拟聘人员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5天。

  体检、考察、公示环节若出现空缺名额,经招聘领导小组审批后,按报考岗位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六)签订聘用合同

  对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公示合格的应聘人员,由用人单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与拟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合同期限三年,合同期满后即自行终止。

  五、待遇保障

  1、乡村振兴专员工资标准:研究生及以上3200元/月、本科3000元/月、专科2800元/月,按城镇企业职工标准参加养老、医疗生育、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享受取暖费和降温费。

  2、对政治素质好、工作能力强、群众认可度高、贡献特别突出,并当选为村级主要负责人的乡村振兴专员,在各级“两代表一委员”、选拔乡镇领导干部、招录乡镇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等方面予以优先推荐。

  3、乡村振兴专员由用人单位进行日常管理和考核。聘用人员要严格遵守用人单位规章制度,服从工作分配,否则用人单位有权解除劳动合同。

  4、聘用人员离职的,应提前30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并及时向县委组织部报备。

  六、疫情防控

  1、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应聘人员应主动配合做好疫情防控相关工作。所有应聘人员参加考试时,均需提供6月29日之后的核酸检测报告(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留存),核酸检测为阴性,体温正常且“陕西健康码”或“延安健康码”显示为“绿码”的,方可参加考试。核酸检测异常、证件不全或弄虚作假的,不得参加考试。(陕西省开展新冠病毒核酸检测的机构详见附件2,建议应聘人员就近选择检测机构,及时进行检测。)

  2、5月30日以来从国内中高风险区来陕返陕的应聘人员,应实施核酸检测和居家隔离14天措施。截至考试前一日,隔离期未满的人员不得参加考试;隔离期已满且核酸检测为阴性,并符合体温、健康码要求的方可参加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