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绍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现就绍兴市本级卫生健康单位2020年度第二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医学类)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公开招聘拟招录工作人员(医学类)161名,均为正式编制。具体招聘单位、岗位、人数、学历、专业和有关要求等详见附件1。
二、报考基本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较好的政治思想素质;
2.具有国家承认的相应学历和招考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资格及业务能力;
3.身体健康,具备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药剂人员岗位专业应为医学类、药学类高校毕业且非营销类、药物制剂类专业;
5.报考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件均须在注册有效期内;
6.报考护理岗位原则上要求身高在155cm以上;
7.报考人员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4年6月19日以后出生),中级职称(护理专业除外)放宽至40周岁以下(1979年6月19日以后出生)。市强制医疗所部分岗位报考人员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9年6月19日以后出生),详见计划表。
8.户籍不限。
9.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1.绍兴市本级卫生健康单位2020年第一次公开招聘拟聘人员(含院校招聘拟聘人员);
2.现役军人;
3.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的非2020年应届毕业生(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的非2020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4.绍兴市范围内卫生健康单位在编正式人员(现工作单位及当地卫生健康部门、学校等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并出具书面意见<样张见附件2>的除外)。
三、招聘方法和步骤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网上报名。应聘人员进入绍兴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官网(http://sxws.sx.gov.cn)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多报无效。报名完成后请自行打印报名表一式二份,并在承诺栏由应聘人员本人签名后送资格审查。
网上报名时间:自2020年6月24日10时起,截止时间以再次公告为准。
2.现场资格审查。由各招聘单位对网上报名的应聘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应聘人员应本人携带报名表、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就业协议书等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实施网上签约的院校可不提供纸质就业协议书),非应届生需携带学历学位证书及相应执业资格证书、职称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按时到招聘现场接受资格审查。有相关工作经历要求的,需提供工作经历证明(样表见附件2、附件3)。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应现场缴纳考务费(收费标准:每人40元)。
现场资格审查时间地点待定。仅网上报名而未经资格审查的视作无效;非本人到现场资格审查或资料不全或不符合要求的,审查不予通过;未缴费视作自动放弃。
3.网上打印准考证时间待定。
4.同一岗位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人数原则上不得低于招聘计划人数的3倍。不到规定比例的(除紧缺专业岗位经绍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开考除外)将核减招聘计划人数或取消招聘计划。不能开考的岗位,应聘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
(二)考试、体检、择岗
考试采取笔试形式,由绍兴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组织实施。笔试内容详见招聘计划,均为客观题。笔试时间待定。应聘人员应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考试。具体时间、地点和考试用时以准考证上明确的时间地点为准。笔试成绩于考试后七个工作日内在绍兴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官网公布。笔试不接受查分。
根据笔试成绩,每个岗位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如因笔试成绩并列,拟体检人员数量超过该岗位招聘计划数的,则对成绩并列人员进行面试,根据面试成绩确定体检对象。应聘人员可登陆绍兴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查看体检人员名单。
体检参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费用由考生自理。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不进行递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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