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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荆门市沙洋县职业技术教育中心专项招聘硕士研究生公告
2020-06-16 23:01:23   地区:湖北   浏览:0

  2.关于开考比例的界定。为实现竞争择优,原则上按岗位招聘人数和报名人数不低于《岗位表》规定的比例开考。报名结束后,对报名人数达不到规定开考比例的招聘岗位,需要取消、核减或保留的,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提出申请,报市人社局核准,并通过荆门人事考试网公示岗位计划调整情况。

  3.面试入围人选确定。按《岗位表》中规定的面试入围比例和报考岗位依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确定面试入围人选。笔试总成绩出现末位并列的,并列人员一同进入面试,进入面试人员有弃权者经确认可依次递补。面试入围人员达不到规定入围比例的,执行上述笔试开考比例处理办法。

  4.考试成绩计算。笔试、面试成绩分别按40%和60%计入总成绩。考生成绩=笔试总成绩×40%+面试成绩×60%。

  (五)体检和考察

  按考生综合成绩,依招聘岗位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选。

  1.体检参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组织实施。

  2.考察工作由主管部门和招聘单位负责。考察内容按照相关规定和实际需要拟定,并对应聘者的报考资格进行复审。

  3.考生自愿放弃、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招聘单位可递补考生进行体检和考察。

  (六)公示和备案

  招聘单位根据考生综合成绩、考察、体检情况集体研究确定拟聘人选,经主管部门审定后,报同级人社部门统一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由县人社局一并将备案报告、拟聘用人员名单等报市人社局审核备案。

  公示中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证属实的,不予聘用。公示中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被聘用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自接到聘用通知20日内)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七)聘用

  经市人社局审核备案后,县人社局和县教育局共同为新招聘的人员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实行岗位管理,并按所聘岗位执行国家和省有关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五、其他事项

  资格审查、专业水平测试、体检、考察、公示和聘用等各个环节的具体事项,均通过荆门人事考试网(http://www.jmrsks.cn)向社会公告。

  六、违纪行为处理

  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考生和工作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本公告中有关政策口径由沙洋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岗位表》中所列内容,由招聘单位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724—8596714

  监督电话:0724—8568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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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年沙洋县职业教育中心专项公开招聘岗位表.xlsx

  沙洋县职业技术教育中心专项公开招聘硕士研究生报名登记表.doc

  沙洋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6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