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报考者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在得知体检结论的7天内提出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以复检结果为准。凡在体检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者,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
3、无特殊原因体检缺席者,取消聘用资格。
六、考察
1、本单位对笔试、面试、体检均合格的报考者组织报考资格复审、考察。
2、报考资格复审主要核实报考者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3、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报考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及工作表现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
七、聘用
1、福州市第二医院按规定的条件和程序、标准,确定考试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都合格的人员为拟聘用人员,并在公示7个工作日后,报市卫健委审批并报市人社局备案。
2、拟聘用的人员应在聘用手续办理完成15天内到单位报到上班,若因个人原因无法按时办理聘用手续的,取消聘用资格。
3、进入体检、考察的人员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考生自行放弃而造成招考职位空缺的,招聘单位可从报考该职位进入面试的人员中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确定递补人选。
八、咨询监督
1、有关用人单位具体招聘岗位问题、招聘岗位有关信息、招聘进展情况咨询,请与福州市第二医院人力资源部联系:0591-22169382
2、监督电话:0591-22169034(福州市第二医院纪检监察室)、0591-83305587(市卫健委人教处);来信投递:福州市第二医院纪检监察室(邮政编码:350007);来访来电时间:正常工作时间。
九、有关事项
1、为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要求,考生进入考点一律核验身份和“八闽健康码”(闽政通APP),检测体温并全程佩戴口罩(建议不佩戴N95等透气性能较差的口罩),“八闽健康码”为绿码者方可参加考试。
2、此次考试使用《福建省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专业指导目录》(2020年)等进行专业条件的设置和审核。
3、报考者应对网上提交的信息和材料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4、未及时提交合格照片或逾期未打印准考证者的报考者,将无法下载打印准考证,由此造成无法参加考试的,不予退还报名费。
5、福州卫生人才网、福州市第二医院网站是本单位与报考者的主要联系渠道,请报考者注意经常登陆网站了解最新通知等考试信息。
6、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和组织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凡称与本次考试相关的复习教材、培训班、网站、上网卡、试题等,均与本单位无关。郑重提醒广大报考者要诚信考试,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本公告由福州市第二医院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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