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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新疆吉木乃县招聘编制外人员公告
2020-06-13 13:29:38   地区:新疆   浏览:0

  若总成绩相同,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确定进入体检环节人选。(若笔试成绩相同将进行加试,加试为面试,按加试面试成绩高低排序确定进入体检环节人员。)

  (六)体检

  根据总成绩排名,按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

  加体检人员。参加体检的考生在规定的时间、地点集中,统一到县医院进行体检,体检项目及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考生对体检结果有疑问时,可提出复检要求,在县医院统一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不合格者取消招聘资格,从同一职位中按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参加体检。体检费用、复查费用由考生自理。

  (七)考察

  体检合格的人员填写《考察表》进行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招聘人员在单位及社会生活期间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等情况。同时进一步核实招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应聘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因考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等原因出现空缺岗位,按照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八)公示

  按照规定的程序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全部合格者,按总成绩排名确定拟聘用人员,经审核后,在吉木乃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微信公众号上为期7天的公示。

  五、薪资待遇

  1.工资:基本工资+津补贴

  大专:5123元/月(含个人社会保险缴纳五险一金部分);

  本科:5181元/月(含个人社会保险缴纳五险一金部分);

  2.拟聘用人员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用人单位与新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对于在合同期内违反合同规定的人员,按照合同规定予以解聘,劳动合同一年一签。未尽事宜以签定的劳动合同为准。

  六、监督及其他要求

  1.招聘工作将面向社会公开进行,自觉接受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的监督,秉公办事,保证招聘工作公平、公开、公正。

  2.参与招聘工作的相关人员,要严格执行规定的程序和原则,凡与考生之间有利害关系的,要实行回避。对违反规定的,视情节轻重,给予必要的党纪、政纪处分。

  3.对违反规定的报考人员,取消其考试资格;已被聘用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七、其他事项

  本《简章》确定的时间、地点因特殊情况发生变化的,另行通知。

  本《简章》未尽事宜由吉木乃县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外工作人员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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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年吉木乃县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外工作人员报名表.doc

  2020年吉木乃县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外工作人员职位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