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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恩施州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公告(633人)
2020-06-03 21:52:49   地区:湖北   浏览:0

  (三)加分政策。根据国家和我省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的政策要求,对服务期满2年且考核合格(称职)的“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村官、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人员实行加分政策优惠,在折合成百分制的笔试总分上增加5分。在军队服役5年(含)以上的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享受同等加分优惠政策。该类考生总成绩计算方法为:总成绩=[(《综合应用能力》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2×(2/3)+5]×40%+面试成绩×60%)。

  为准确核实上述人员加分资格,请上述人员认真填写《恩施州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加分申请表》(以下简称《加分表》,见附件5),“三支一扶”人员将表交到本人服务所在地县市“三支一扶”办登记;大学生村官、西部志愿者将表交到本人服务所在地县市人社部门登记;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将表交到州退役军人事务局登记。《加分表》提交时间为2020年6月20日前,各县市及相关部门核实后于2020年7月10日前交州人社局(恩施市舞阳大街一巷21号州人社局311室)汇总公示。逾期不提交者,视作放弃加分资格。上述人员中已招聘为事业单位在编正式工作人员或招录为公务员的,不再享受加分政策。应聘定向岗位的上述人员不加分。

  七、体检和考核

  (一)体检

  面试结束后,根据考生总成绩,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参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执行,行业要求需要另外增加体检项目的,按行业体检标准执行。

  考生须认真完成全部体检项目,如在规定时间不按要求完成体检项目的,视同自动放弃体检资格。对妊娠期的女性考生,应按医嘱暂缓可能对胎儿健康有影响的体检项目,待妊娠期结束后补做有关体检项目,体检结果合格的,再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招聘单位或受检考生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经人社部门研究同意,可以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费用由受检考生承担;申请复检的,由申请方负担复检费用。

  因考生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缺额的岗位,可从进入同岗位面试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对象。

  (二)考核

  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负责对体检合格考生德、能、勤、绩、廉进行全面考核,考察中应对应聘人员的报考资格进行复审。

  八、公示及备案

  招聘单位根据考察结果由党组(党委)研究确定拟聘人选,经主管部门审定后,报州人社局审核备案。备案前在州人社局网站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公示中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证属实的,不予备案和聘用。公示中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备案和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备案和聘用。被聘人员自接到聘用通知20日内无正当理由不报到的,取消备案和聘用资格,招聘单位可根据需要递补。

  九、办理聘用手续

  经州人社局审核备案后,各单位与新招聘的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实行岗位管理,并按所聘岗位执行国家和省里有关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十、需要明确的相关问题

  (一)有关事项说明

  1.考生所报岗位为定向招聘岗位或者有户籍、普通高校全日制学历、执业资格条件和专业工作经历等要求限制的,请在报名系统备注栏明确自己是否符合相应要求。如:xx年大学生村官;本人退役士兵;本人xx县户籍;学历为普通高校全日制;本人持有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证等。

  2.参加“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村官、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简称“三项目”)前无工作经历的人员,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参加事业单位招聘可同等享受应届高校毕业生的相关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