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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葫芦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招聘编外用工人员公告
2020-05-31 13:18:16   地区:辽宁   浏览:0

  (五)体检

  体检人选、时间、要求等将在葫芦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体检费用自理。在规定时间内不参加体检者,取消聘用资格。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隐瞒真实情况和体检不合格的考生,取消其聘用资格,按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等额递补,递补人员仍须体检。总成绩并列者,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等额递补。如面试成绩并列且成绩并列者人数大于所需递补人员时,则对成绩并列者另行组织加试,成绩高者优先进入体检。

  体检工作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0〕82号)和国家有关政策规定组织实施。

  (六)考核

  考核中发现有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不予聘用,并按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等额递补。总成绩并列者,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等额递补。

  (七)公示

  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葫芦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示,同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八)聘用

  1.经公示无异议人员,办理相关聘用手续,按编外临时用工人员管理。

  2.被聘用人员必须服从组织分配,否则取消其聘用资格。

  3.与被聘用者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为一个月,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首次合同期为1年,期满后根据工作需要且双方均无异议,可续签劳动合同。

  五、纪律与监督

  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纪律,秉公办事,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的监督。报考者有弄虚作假、违纪违规行为的,一经发现,均取消其考试或应聘资格。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本次招聘工作全过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及社会各界监督,监督电话:0429-3129100。

  咨询电话:0429-31104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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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开招聘编外用工人员登记表.doc

  葫芦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5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