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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内蒙古乌海市乌达区中小学校人才引进公告
2020-05-29 20:16:08   地区:内蒙古   浏览:0

  为充实我区中小学校教师队伍,乌达区现面向社会公开引进一批中小学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计划

  乌达区计划引进中小学教师58人。其中初中教师30人,小学教师28人。引进单位、岗位、专业等详见《2020年乌达区中小学校人才引进目录》。

  二、引进对象及条件

  (一)引进对象

  1.国家“双一流”高等院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毕业生;

  2.教育部直属的师范院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毕业生;

  3.“985”和“211”高等院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毕业生;

  4.内蒙古自治区内外的师范类院校或普通类院校的全日制本科及以上毕业生(不包含民办院校、独立院校、专升本)。

  (二)引进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无不良职业道德记录;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和相应的工作能力;

  4.引进人员所学专业(不含第二学位)须与引进岗位专业一致或相近;

  5.引进人员的年龄不得超过30周岁(1990年6月2日以后出生);

  6.2020年高校应届毕业生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要求在2020年7月31日前取得,因2020年新冠肺炎疫情原因,教师资格证须在国家恢复考试后当年取得;

  7.往届毕业生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要求在报名前取得;

  8.2020年6月前服务期满且在乌达区服务基层的项目人员、乌达区在岗一年及以上同类同级人员,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

  9.乌海户籍或生源地为乌海的全日制本科及以上毕业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乌海市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辞退或开除公职的人员,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

  3.在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公开引进中被认定有舞弊行为的人员;

  4.在读的全日制研究生(不含2020年应届毕业生);

  5.现役军人;

  6.其他情形不得引进的人员。

  三、管理和待遇

  (一)引进人才管理

  引进人才纳入用人单位的人事管理,由用人单位按照相关协议等进行日常管理和考核。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引进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引进。

  (二)引进人才待遇

  引进的人才列入事业编制,享受事业单位人员同等待遇,须签订工作年限不少于10年的聘用合同,违反合同约定提前调离的,承担违约责任并取消事业编制。试用期为1年,试用期不合格的,取消引进资格。

  四、引进程序

  本次中小学校人才引进采取个人网上报名、资格审核、结构化面试、试讲(或说课)、体检、考察、公示等环节和程序,择优录取。

  (一)网上报名

  报名时间:2020年6月2日9:00至6月8日17:00

  审核时间:2020年6月2日9:00至6月10日17:00

  报名方式:凡符合引进资格的人员,请登录乌海市人事考试信息网(http://115.28.230.52:8003),按照要求真实填写信息,每人限报此次乌达区各类人才引进岗位(专业)一个,不得重复申报。否则,报名视为无效。考生须对所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如因填报虚假信息、隐瞒重要信息、误填信息、不能提供相关材料原件而出现影响报名、资格审核、考核、引进等情况的,一切责任由考生本人负责。考生报名时提供的个人联系方式须在整个引进过程中保持畅通,以便于重要事项的通知,因个人原因造成信息沟通不畅而影响引进结果的,责任自负。

  (二)资格审核

  报名时,同步上传以下材料,并确保上传的资料真实有效,图片清晰、辨识度高。未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上传相关材料或上传资料不清晰的均视为放弃进入下一环节。

  1.《2020年乌达区中小学校人才引进登记表》;

  2.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教育部在线验证报告(或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