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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新疆昭苏县相关单位面向社会招聘公告
2020-05-29 19:59:08   地区:新疆   浏览:0

  3.同职位考生总成绩并列的,笔试成绩高的考生进入下一环节;笔试成绩相同的,《申论》科目成绩高的进入下一环节;

  4.笔试、面试总成绩于面试工作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对外公布,在人社局一楼大厅公示栏公示。

  (七)体检

  1.体检对象:根据总成绩合格人员由高到低按照招聘计划1:1比例确定;

  2.体检标准:参照《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报考人员对本人体检结果有异议,可在次日书面申请复查。复查只能进行一次,复查结果为最终结果;

  3.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人员不得进入下一环节,所产生的空缺名额按照总成绩合格人员由高到低依次递补。体检费由参加体检人员自行承担。

  (八)政审、公示、确定拟聘用人员

  1.体检结束后,对体检合格人员,由县人社部门对其学历证书等相关材料进行复审,并会同户籍所在公安局国保大队,户籍所在派出所,户籍所在村、街道(社区)等相关部门组织政审工作。主要政审应聘人员现实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及家庭社会关系等方面;

  2.由用人单位负责考察工作。主要考察应聘人员思想政治、道德品行的表现情况;

  3.因政审不合格的考生取消聘用资格,由此产生的空缺名额,按照同职位总成绩合格人员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4.拟聘人员确定后,在人社局一楼大厅公示栏,昭苏县党建网(http://www.zsxdj.gov.cn/),进行7个工作日的公示,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对署名举报反映的问题由县人社部门、纪委监委、组织部门核实统一答复。

  (九)递补办法及递补期限

  1.递补办法:聘用人员正式上岗后,因个人原因主动辞职、单位辞退(解聘)、考入行政事业单位正式在编的,所产生的空岗名额,按照同职位总成绩合格人员由高到低依次递补,同职位没有符合人选的,按照同批次参加笔试、面试总成绩合格人员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2.递补期限:递补期限为当年有效。

  (十)空岗调剂

  因无人报考或在笔试、面试、体检等环节落榜所造成的空岗,由用人单位同意,报组织部门、人事部门协商后,可以按照同批次参加笔试、面试总成绩合格人员由高到低依次调剂。

  三、工资待遇及考核管理办法

  1.聘用人员纳入地方财政管理序列,与在职县级聘用人员同等对待;

  2.实行劳动合同制管理。由用人单位负责与拟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可以参照《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书》,原则上每三年签订一次合同(初次签订含试用期12个月);

  3.服务期中,聘用人员工作不能胜任的由用人单位随时予以辞退(解聘);当年考核定等为不合格的,由用人单位予以辞退(解聘);工作人员被辞退(解聘)、自行辞职或服务期满被解聘的,用人单位不予任何补偿,聘用人员不再具有相应身份,也不再享受相应工资福利待遇;

  4.聘用人员的年度考核由用人单位负责,可以参照事业单位在岗在编人员考核标准执行,与所在单位工作人员一起参加年度考核,考核结果作为续聘、解聘的重要依据;

  5.聘用人员的日常管理、教育学习、培训培养等工作由用人单位负责。

  四、招聘工作纪律及有关要求

  1.报考人员需仔细阅读《简章》和《职位表》,严格对照自身条件和岗位要求,确保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真实有效。

  2.对违反招聘考试纪律的考官、工作人员及报考人员,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等相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3.招聘过程中有关岗位调整、补充公告等事项,将在昭苏县党建网(http://www.zsxdj.gov.cn/)及时进行公告。报考人员在报考过程中,应及时关注了解招聘工作进程、查询有关事项的公告。报考人员必须提交准确、畅通的联系方式,若因个人原因造成的后果自行承担。

  本《公告》由县组织部门、人社部门共同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