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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大连市中山区招聘社区卫生机构非事业编制医护人员公告
2020-05-26 20:37:12   地区:辽宁   浏览:0

  (五)确定拟聘人员

  考试总成绩满分为100分。总成绩按照笔试、面试成绩权重4︰6的计分法计算。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保留小数点后两位。依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考核和体检人员。总成绩并列者,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总成绩在大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大连市中山区政府网站同时公布。

  (六)考核和体检

  考核工作由区卫生健康局组织实施,侧重于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等,同时对考核对象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体检工作由区卫生健康局组织实施,应聘人员须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隐瞒真实情况的考生,不予聘用。应聘者对体检结论有疑问要求复检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的7日内,以书面形式向中山区卫生健康局提出。复检将在应聘者提出申请的7个工作日内安排。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对考核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由此产生的招聘岗位空缺或因应聘者自愿放弃等原因出现的岗位空缺,按照考试总成绩和相关程序依次递补。

  (七)公示和聘用

  经考核和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大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大连市中山区政府网站同时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且无异议的,用人单位与被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公示期满且无异议后,如因其他原因而产生招聘岗位空缺,则不再进行递补。

  在职报考人员在签订劳动合同时,应提供与原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聘用)合同的相关证明。

  四、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坚持公开应聘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三公开”制度,并对每个环节进行严格把关。

  五、其他

  (一)以上招聘工作确因特殊情况不能如期进行的,将另行通知。

  (二)应聘人员对招聘岗位的具体条件需要咨询的,可直接拨打招聘计划中具体岗位的咨询电话。

  招聘政策咨询电话:0411-82380700(上午8:30-11:00、下午13:00-16:30)

  六、特别提示

  1.请应聘人员在参加笔试、面试期间戴好口罩,做好人个疫情防护。

  2.应聘人员工作经历计算时间截止到2020年5月20日。

  3.岗位要求具有执业资格的人员,执业类别、执业范围需与所报岗位相符。

  4.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5.请应聘人员在整个招聘过程中保持通讯畅通,通讯方式变更后,应及时主动告知招聘组织方。因通讯不畅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附件

  附件:1. 2020年大连市中山区招聘社区卫生机构非事业编制医护人员计划.docx

  附件:2.2020年大连市中山区招聘社区卫生机构非事业编制医护人员报名登记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