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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抚顺市县区公益性事业单位面向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大学毕业生招聘公告
2020-05-07 19:17:07   地区:辽宁   浏览:0

  笔试、面试成绩按5:5权重比例并保留两位小数计算应聘人员的总成绩,总成绩在抚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布。

  (四)体检

  根据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以及国家有关政策规定,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隐瞒真实情况的,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出现的岗位空缺,在同一岗位面试合格者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考察

  考察工作由用人单位组织,重点对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考察结果按管理权限报市人社局备案。考察中发现有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应聘资格,出现的岗位空缺,在同一岗位面试合格者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公示和聘用

  拟聘人员信息统一在抚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公示结束后,对公示无疑义人员办理备案手续。对于公示有疑义的人员,各招聘单位应调查核实,并提出处理意见。公开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12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四、其他事项

  1.严格执行回避规定。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直接隶属于同一领导人员的职位或者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职位,也不得应聘该单位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和财务工作。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

  2.本次招聘不收取任何费用。

  3.本次招聘相关信息均在抚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布,请报考者关注。

  4.考生从报名至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期间,应确保报名时所填报的通讯工具畅通,以便招考单位联络。因所留通讯方式不畅所致后果,由考生自负。

  5.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相关培训班、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招聘无关。敬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未尽事宜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研究决定。

  咨询电话: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24-52426975

  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024—575001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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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年抚顺市县区公益性事业单位面向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大学毕业生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pdf

  2020年抚顺市县区公益性事业单位面向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大学毕业生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xls

  抚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5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