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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韶关市教育局直属学校第二批丹霞英才网络视频招聘公告
2020-04-28 21:47:39   地区:广东   浏览:0

  为全面落实韶关市“丹霞英才”计划,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省政府令139号)的有关规定,按照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定于2020年5月开展2020届第二批“丹霞英才”网络视频招聘,共招聘管理和专业技术人员共32名,结合当前保障疫情防控工作要求,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数及专业要求

  韶关市直属学校招聘管理和专业技术人员的岗位数与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其中韶关学院医学院招聘的解剖学教师等医学类专业人员4名,由于专业性强,经研究,统一由市卫生健康局帮忙代为招聘(具体招聘办法详见“卫生健康系统的招聘公告”)。

  二、招聘范围、对象、年龄及资格条件

  ㈠招聘对象及年龄要求

  1.2020年国内普通高校全日制研究生(硕士、博士)学历学位应届毕业生(含符合省教育厅省公安厅省人社厅《关于实行广东省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择业期政策(试行)的通知》(粤教毕〔2019〕3号)要求的择业期内的毕业生)。

  2.2019年后在国(境)外取得硕士及以上学位(本科层次要求在国内双一流建设高校毕业),且于2020年7月前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位认证函及《留学回国人员证明》等有关证明材料的毕业生。

  3.年龄35周岁(含35周岁)以下(1985年5月23日以后出生)。

  ㈡资格条件:

  1.按照《广东省2019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4),应聘人员所学专业应符合报名岗位的专业要求(所学专业按所获毕业证上的专业为准,学位种类不等同于报名专业,不能作为报名专业的依据)。

  2.报考者需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⑴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⑵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

  ⑶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⑷符合国家规定的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身体条件;

  ⑸具有岗位所需的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及技能要求;

  ⑹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⑺具体年龄要求以各招聘岗位的年龄条件为准。

  ⑻应届毕业生指2020年毕业并取得毕业证书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含符合省教育厅省公安厅省人社厅《关于实行广东省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择业期政策(试行)的通知》(粤教毕〔2019〕3号)要求的择业期内的毕业生)。

  有下列情形的人员,不得录用:

  ⑴受行政处分未满5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⑵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

  ⑶近两年内,在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或在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违约的人员。

  ⑷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或者刑事处罚期限未满的人员。

  ⑸在读的非2020届应届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现役军人。

  ⑹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不得应聘的情形。

  本条所规定的处分期限的计算截止日期为招聘的报名截止日。

  ㈢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报考多个岗位的,取消报名资格。

  2.2020年应届毕业生报名须于2020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招聘岗位需求的资格证。择业期内的毕业生须于报名截止日前取得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学位证书。2019年后在港澳学习、国外留学人员须于2020年7月前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方可报考。未在规定时间取得并提供有关证书的,视为报考者自动放弃,责任自负。

  3.教师资格。具备相应层次学科的教师资格(详见附件1要求)。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考生,可根据人社部发〔2020〕24号的通知要求:对中小学、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实施“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凡符合教师资格考试报名条件和教师资格认定关于思想政治素质、普通话水平、身体条件等要求的高校毕业生,可以先上岗从事教育教学相关工作,再参加考试并取得教师资格。对实施“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的准入类职业资格,高校毕业生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被聘用从事相关工作的,事业单位与先上岗的高校毕业生签订聘用合同时,应当按规定约定1年试用期;先上岗的高校毕业生在试用期内未取得相应职业资格的,应当依法解除聘用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