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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安康市富硒产品研发中心招聘公告
2020-04-28 09:04:59   地区:陕西   浏览:0

  参加面试人员、面试时间和地点等其他事项另行通知。

  (四)体检

  1.体检人员确定。按照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根据应聘人员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应聘人员专业技能测试(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得确定为进入体检人员。

  2.体检工作由安康市富硒产品研发中心科研人员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在二级以上医院或专业体检机构进行。体检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自理。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以面试成绩不低于60分的由高到低递补一次。体检的有关事宜另行通知。

  (五)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程序。考察工作由安康市富硒产品研发中心科研人员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着重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以及有无违法违纪行为等情况。

  考察不合格或放弃考察的取消录用资格,以面试成绩不低于60分的由高到低递补一次。

  (六)公示

  对拟聘用人员在安康市政府网站、安康市人社局网站、安康市富硒办网站、中国富硒产业研究院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七)聘用

  公示期满后,对无异议的人员,由安康市富硒产品研发中心按有关规定与拟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且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陕西省安康市高新区安康大道58号

  咨询电话:0915-81386110915-81386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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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年安康市富硒产品研发中心科研人员招聘岗位表.docx

  2020年安康市富硒产品研发中心科研人员招聘报名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