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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新疆理工学院招聘事业编制人员公告
2020-04-21 16:10:31   地区:新疆   浏览:0

  2.资格确认:资格审查合格人员需按照公告要求携带报名时所提交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进行资格确认,如发现资格不符,或未能提供报名时所提交材料原件,将取消应聘人员考试及录用资格。

  (四)考试

  学院将严格落实卫生防疫要求、控制规模、确保安全的前提下进行招聘考试。对疫情高、中风险地区的应聘者,暂不组织现场笔试、面试。对疫情低风险地区的应聘者,开展现场笔试、面试等工作。考试采用试讲与结构化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根据目前疫情防控要求,本次考试地点拟设在校外,参加考试的应聘人员需持有绿色健康通行码或考试前一周内的核酸检测报告。同时,应聘者应配合学院进行体温检测等其他疫情防控工作。

  考试总成绩按100分计算,其中试讲成绩占总成绩的70%,结构化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30%。

  1.试讲与结构化面试分两个环节一并进行。其中试讲满分100分,在考试总成绩中按70%折合计算;结构化面试满分100分,在考试总成绩中按30%折合计算。试讲与结构化面试分别赋分,考试结束后,成绩当场公布。

  2.试讲主要测试应聘人员专业知识的运用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结构化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3.试讲与结构化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将根据届时的疫情防控情况在新疆理工学院官网发布。

  4.试讲成绩公布后,根据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与应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入围人员,凡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截止面试前一日,入围面试人员经确认放弃面试资格的,按试讲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面试当日,入围面试人员经确认放弃面试资格的,不再递补。未按指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5.结构化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60分者不得进入招聘下一环节。通过者根据总成绩排名,按照岗位招聘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体检入围人员经确认放弃面试资格的,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6.因相关证件不符合规定要求而影响考试的,一切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行负责。

  7.A类岗位总成绩计算方法

  总成绩=试讲×70%+面试×30%

  总成绩相同者,采取加试的方式确定总成绩最高者进入体检环节。

  考试结束后,将在新疆理工学院官网上公布总成绩、排名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

  (五)体检

  按照招聘岗位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体检人选,体检工作由新疆理工学院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统一安排在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进行。

  未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者,视为放弃录聘资格。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体检通用标准》执行,费用自理。体检不合格者不能进入下一环节。报考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申请复查的,由新疆理工学院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另选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进行复查,有明确结论的只能进行一次复查。复查结果为最终结果。因体检不合格或自行放弃等原因出现的空缺岗位,可按报考同一招聘岗位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或取消此岗位的招聘计划。

  (六)考察

  1.学校将对拟聘人员进行全面审查考核。着重考核应聘者思想政治、道德品质、现实表现、遵纪守法等方面的情况。应聘人员应提供毕业院校或原单位出具的在校或工作期间思想政治表现材料,并加盖学校或单位公章。如无工作单位者,由居住所在地派出所出具无犯罪记录证明。

  2.重点核实报考者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如有证书造假者,一经发现取消应聘资格。应聘者如系留学回国人员,必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七)确定拟聘人员

  新疆理工学院将按照岗位招聘计划和要求,对体检、考察合格的推荐聘用人员进行审议,确定拟录用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