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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新疆理工学院招聘事业编制人员公告
2020-04-21 16:10:31   地区:新疆   浏览:0

  2.已在国家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的在编在册正式工作人员,单位不同意与应聘人员解除人事关系(聘用合同关系)的;

  3.参加“5%人才储备编制”、“特岗教师”等招聘考试,已签订服务协议未满服务期的;

  4.法律法规规定其他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情形的;

  5.高校在读博士、硕士、本科,本年度已考取国家统招博士、硕士研究生人员不在此次招聘范围内。

  (十)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报名步骤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报名资格,一切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负。

  六、招聘实施方法及步骤

  新疆理工学院公开招聘工作,按照公布招聘职位和所需资格条件、报名与资格审查、试讲、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等步骤实施。

  (一)公布招聘职位和资格条件

  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http://www.xjrs.gov.cn)、新疆理工学院主页(http://www.xjit.edu.cn)发布招聘公告,公布招聘职位、资格条件及招聘程序。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20年4月20日00:00至2020年5月15日24:00。

  2.报名方式:根据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本次招聘采取网上电子邮箱报名的方式。

  (1)应聘人员登录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新疆理工学院主页“人才招聘”专栏,认真阅读“招聘公告”及附件,了解招聘岗位所规定的范围、对象、条件、报名程序、有关政策规定和注意事项等内容,然后选择完全符合报考条件的岗位,将报名所需材料按要求发送到学院招聘专用电子邮箱(xjisteduzp@foxmail.com),报名材料以“应聘岗位代码+所学专业+学历+姓名”命名。

  (2)报考人员只能选择其中的一个职位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信息必须一致。

  (3)报考人员所填写信息与本人真实信息不符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凡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及聘用资格。

  (4)报考同一岗位,报考人员与招聘人数之比应不低于3:1。达不到开考比例要求的,可按规定调整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

  (5)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工作由新疆理工学院组织人事处负责。资格审查中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岗位条件的情况,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

  3.报名所需材料:(请按顺序排列并打包,网上报名时提供原件扫描件,资格审查时提供原件及复印件)

  (1)《新疆理工学院2020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1份,贴近期彩色正面免冠1寸证件照片,所填信息必须确保真实准确;

  (2)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本科、研究生毕业证、学位证、成绩单(2020年应届毕业生暂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须提供有效的毕业生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

  (4)中共党员证明(中共党员的,应提供所在院系、单位组织部门出具的证明);

  (5)普通话二级乙等及以上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6)职称证、相关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

  (7)机关、企事业单位在职人员须提供工作单位组织人事部门或相应的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否则不予以资格审查。

  如发现提供材料虚假或无法提供相关材料原件的,将取消应聘及录取资格,并承担相应责任。

  4.新疆理工学院组织人事处咨询电话:0997-2205029(刘老师、田老师)

  (三)资格审查

  由新疆理工学院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按相关规定和岗位要求对应聘人员相关材料、任职资格基本条件进行资格审查,资格确认时间和确认方式将根据疫情防控具体情况确定。

  1.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仅限于2020年5月15日24:00前提交有效报名材料的人员,资格初审时间结束后还未按照退回意见重新提交材料的视为无效报名。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名单及参加考试的时间、地点将在新疆理工学院官网上进行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