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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新疆和硕县行政服务中心招聘编制外人员公告
2020-04-16 20:12:37   地区:新疆   浏览:0

  Ⅱ.面试

  根据报考人员笔试成绩和报考岗位,按照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凡达不到录用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笔试成绩须合格)。

  ①参加面试的考生,须提供笔试准考证、身份证,并在正式面试前50分钟到达指定候考地点集中。规定时间内未到达的考生,一律取消面试资格。

  ②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成绩当场宣布,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达不到60分的考生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③面试一律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答题。

  ④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Ш.总成绩计算

  根据笔试、面试综合成绩,按招考职位拟聘用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具体标准参照有关标准执行。

  体检人员根据报考职位,按照通知要求,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报到。

  体检不合格,本人申请复查的,可在指定的县级以上综合医院进行复查,复查有明确结论的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不合格者不能聘用,造成的空缺按本职位总成绩依次递补参加体检。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

  (四)考察与政审

  对体检合格的人员,按规定组织实施拟聘用人员的政审,填写政审表,政审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造成的空缺按照成绩依次递补。

  (五)调剂

  职位出现空缺的,可从报考岗位入围面试且成绩合格的人员中,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依次调剂。

  (六)公示和聘用

  政审结束后,由招考领导小组根据笔试、面试、体检、政审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后,按照有关规定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限5个工作日。

  公示无异议的,办理聘用手续;公示期间有影响聘用的问题的,查清问题,确有问题并查有实据的,报招考领导小组,不予聘用,对反映问题一时无法查实的,可暂缓聘用,待问题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新招聘人员以劳动合同形式确定劳动关系,用人单位统一办理相关聘用手续,签订劳动合同,工资待遇比照同行业人员工资标准执行。新聘人员须服从工作安排,按规定时间报到,未报到和不服从工作安排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四、监督、纪律及其他要求

  资格审查验证工作将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始终,对违规招聘人员,一经查实,应当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已聘用的人员,应当解除劳动合同,予以清退。

  五、本《简章》规定的时间、地点及其他事项,如有变化,另行通知。

  六、招聘信息发布

  招聘信息通过和硕县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发布。本《简章》确定的时间、地点等,因特殊情况发生变化的,均以和硕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告为准。如因个人原因未及时登陆网站查询相关信息而导致错过考试环节的,造成的后果由考生个人承担。

  七、本《简章》未尽事宜由和硕县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后决定。

  咨询电话:0996-56225340996-5626803

  和硕县行政服务中心:0996-56225340996-5622843

  和硕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996-5626803

  监督电话:和硕县纪委监委0996-5624838

  点击下载>>>

  1、2020年和硕县行政服务中心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外工作人员职位表.xls

  2、2020年和硕县行政服务中心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外工作人员报名表.doc

  和硕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