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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新疆巴州纪检监察系统招聘编制外人员公告
2020-04-11 18:05:00   地区:新疆   浏览:0

  在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根据填报的志愿,由高分到低分按按照1︰3的比例确定面试入闱人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入闱人员。

  2.资格审查要求

  笔试成绩公布后对入闱面试人员进行资格审查,面试入闱人员需持下载的《报名表》、准考证以及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和招聘职位需要的其他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到指定的地点进行资格审查。

  (四)面试

  面试工作按照相关要求组织实施。

  1.面试要求

  (1)参加面试的考生,须在正式面试开考前40分钟到指定的候考地点集中。面试开考后到达的考生,一律取消面试资格;

  (2)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

  (3)面试一律使用国家通用语言答题;

  (4)面试成绩当场宣布。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达不到60分的考生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5)根据自治区物价局有关规定,面试费用每人40元。

  2.总成绩的计算

  总成绩=笔试总成绩÷2×50%+面试成绩×50%。

  总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确定进入下一环节人选;笔试成绩相同的,按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从高到低排序,确定进入下一环节人选。

  (五)体检

  根据笔试、面试综合成绩,按招聘职位拟录用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标准按照相关要求执行。体检人员根据报考职位,按照通知要求,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报到。

  体检不合格,本人申请复查的,经招聘领导小组批准,可在指定的县级以上综合医院进行复查,复查有明确结论的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不合格者不能录用,造成的空缺按本职位总成绩依次递补确定体检人员。

  体检费用由考生负担。

  (六)政审

  对体检合格的考生按规定进行政审,政审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造成的空缺按本职位总成绩依次递补进入政审。

  (七)公示

  由招聘领导小组根据考试成绩、体检和政审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巴州人民政府网站公示。

  (八)聘用

  通过体检、政审的考生,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编制外工作人员实行聘用制,签订《劳动合同》。待遇比照同行业工作人员工资标准执行。

  (九)培训

  新聘用人员必须参加纪检监察系统岗前培训,培训考核合格后方能上岗。

  (十)此次笔试、面试总成绩有效期半年,半年内招聘职位出现空缺的,按笔试、面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十一)监督、纪律及其他要求

  纪检监察部门对本次招聘工作实行全程监督。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人员,视情节轻重做出处理。

  报考人员在报名前应认真阅读简章有关要求和招聘岗位的各项条件,严格按职位要求条件报名,报名时如实填写个人有关信息,凡不符合报考职位条件要求或填报的个人信息不真实的,取消聘用资格。报考人员在报考过程中,应及时登录相关网站了解考录工作进程、查询有关事项的公告,若因个人原因造成的后果责任自负。

  资格审查验证工作将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始终,对违规招聘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已聘用的人员,应当解除劳动合同,予以清退。

  六、招聘信息发布

  本次招聘以巴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布的招聘信息为准,招聘信息均通过巴州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xjbz.gov.cn)进行发布。本《简章》确定的时间、地点等,因特殊情况发生变化的,均以上述官方网站公告为准。

  七、政策咨询

  政策咨询电话:巴州纪委监委组织部0996-2032377

  巴州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和工资福利科0996-2030598

  网络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996-2610256

  监督举报电话:0996-2037681

  八、政策解释

  本简章由自治州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其他有关事项详见各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