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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新疆农业职业技术学院面向社会招聘编制外人员公告(第一批)
2020-04-08 13:05:57   地区:新疆   浏览:0

  ④职称证、资格证(岗位所要求需具有专业技术职称及资格证的)。

  ⑤岗位有工作经历要求的,须提供原工作单位合同或开具的工作经历证明。

  ⑥机关、企事业单位在职人员须携带工作单位组织人事部门或相应的主管部门出具的关于其身份、工作经历、工作年限、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⑦业绩、科研成果、获奖、任职经历等材料清单及佐证材料。

  ⑧招聘职位要求提供的其它证明材料。

  ⑨应聘者需提前按以上顺序准备各项材料,资格审查时资料不全者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⑩网络报名考生须将以上材料扫描件按顺序整理汇总,压缩包按照“姓名-报考岗位代码-联系方式”命名,网报材料与具体岗位要求不符合或者不完整的,视为审查不通过。

  4.报考人员所填写信息与本人真实信息不符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凡提供虚假报告申请资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及聘用资格。

  5.每位考生只允许报考一个岗位。

  六、资格审查

  由新疆农业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对应聘人员相关材料、任职资格基本条件进行审查。在任一环节中发现报考者不符合岗位条件的情况,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

  七、报名与资格审查通过人员由新疆农业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领导小组按照面试考核、政审考察、体检、确定拟录用人员、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程序进行。

  八、招聘监督

  公开招聘工作由新疆农业职业技术学院纪检委全程监督。监督电话:0994-2334923

  九、相关待遇

  1.工资按照《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工资标准》执行,在津贴、补贴、福利和调资等方面与编制内人员享有同等待遇及标准,按照国家、自治区和学校相关规定统一执行。

  2.依法参加社会保险并享受住房公积金待遇,即:“五险一金”(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住房公积金)。

  3.在住房分配、年度考核、绩效奖励、考核与考勤管理等其它方面与编制内人员享有同等待遇。

  十、其他事项

  1.招聘过程中有关调整、补充、提示等事项,在新疆农业职业技术学院官网主页上及时进行公告。

  2.报考人员必须提交准确、畅通的联系电话,及时关注新疆农业职业技术学院官网发布的考试相关公告,以防错过相关考试时间安排和重要信息提示。

  3.本次招聘不指定辅导用书,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面试辅导培训班,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4.本方案未尽事宜,由新疆农业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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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疆农业职业技术学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设置一览表.xlsx

  新疆农业职业技术学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doc

  新疆农业职业技术学院

  2020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