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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厦门市翔安区补充编外(劳务派遣)人员公告
2020-04-04 11:20:46   地区:福建   浏览:0

  因工作需要,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翔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决定组织实施翔安区补充编外(劳务派遣)人员考试,现将招聘考试简章公布如下:

  一、用工形式

  本次招聘的编外(劳务派遣)人员按劳务派遣形式管理。

  二、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4)具有良好的品行和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具备招聘岗位设置的资格条件。

  (二)不得报考或取消报考(聘用)资格的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现役军人;

  (4)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即2021年及以后才学业期满的全日制普通教育学生);

  (5)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或尚未解除党(政)纪处分的,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6)聘用后即构成应回避关系的;

  (7)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不得聘用的。

  (三)具体条件:各招聘岗位、人数及条件详见附件1:《翔安区补充编外(劳务派遣)人员(2020年4月)招聘岗位信息表》。年龄计算到2020年04月17日,如最高年龄要求35岁是指1985年04月17日(不含)后出生的人员,依此类推。报考人员如欲了解报考岗位的具体工作内容、待遇等相关信息,请拨打《岗位信息表》最后一列提供的咨询电话。

  三、报名有关事项

  报名时间:2020年4月13日起至17日下午17:30截止(以收到邮件的时间为准)

  报名方式:本次考试报名采取邮件报名的方式进行,每人限报一个岗位,请将报名所需材料打包以“岗位代码+姓名”为标题发送至邮箱:rsk7622278@163.com。(如未收到邮件回执,请重新发送或拨打咨询电话联系工作人员。)

  报名咨询电话:7622278、7889273(翔安区人社局人事科)

  报名须提交的材料具体如下:

  1.报名表(见附件2)

  2.报名人员情况汇总表(见附件3)

  3.有效身份证原件(正反面)(拍照上传或扫描上传)

  4.户口簿(首页和个人页)(拍照上传或扫描上传)

  5.近期正面免冠二寸彩色数码证件照(以“岗位代码+姓名”命名)

  6.学历证(应届毕业生可持就业推荐表代替毕业证,但毕业证需于签合同前补充提交)。(拍照上传或扫描上传)

  报考人员须在报名时,全面、逐项对照报考岗位要求等,确认符合报考岗位资格条件,并严格按照报考岗位的资格条件要求进行报名,所提供的全部材料必须真实有效。报名结束后将对报考人员的报名资格进行初步审查。审查不通过的,将告知报考人员不通过原因。为保证招聘工作的时间安排进度,难以在短期内完全审核无误报考人员的报考资格,凡弄虚作假或不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在招聘过程中的任何一个环节,一经发现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报考人员联系电话如有变更应及时告知工作人员,否则后果自负。

  报名人数与岗位拟聘人数的比例达不到3:1的,原则上相应减少该岗位拟招聘人数或取消该岗位招聘。情况特殊的,经研究同意可适当降低比例要求。因报名人数不足而取消开考岗位的报考人员,届时可以调整报考其他合适岗位。

  四、考试办法

  (一)笔试

  1.笔试前将在翔安区政府网站公示公告栏人才招聘栏(http://www.xiangan.gov.cn/mlxa/gggs/rczp/)发布信息通知报考人员凭身份证领取准考证,具体笔试时间地点待定。

  2.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笔试内容为《综合基础知识》,笔试总分100分,合格线为60分。笔试时请正确填(涂)准考证号码,否则计以“0”分。

  (二)资格复核

  从笔试成绩达到合格线的报考人员中,根据岗位拟聘人数按一定比例从高分至低分确定面试人选,拟聘人数为1~2人的按1:3比例,拟聘人数为3人及以上的按1:2比例;笔试成绩合格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笔试成绩合格实际人数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