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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节能中心选拔接收应届高校毕业生公告
2020-03-27 21:31:07   地区:北京   浏览:0

  为满足我单位事业发展和工作需要,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及《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等有关规定,结合岗位空缺情况,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应届高校毕业生4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中心简介

  国家节能中心是国务院批准设立的、直属国家发展和改革委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具有站位高、视野宽、资源丰富等特点,主要致力于推动国家节能各项事业的发展、服务于国家发展改革委中心工作;同时,面向社会提供节能技术的咨询、推广和宣传等多方面服务。近年来,围绕节能减排、绿色发展和生态文明建设,国家节能中心开展了一系列重大课题研究、能耗“双控”目标考核、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审检查、全国节能宣传周、与美日德等国的国际合作等政府委托事项,提出了一系列法律政策建议得到采纳;面向社会开展了节能宣传培训、节能技术推广等服务,形成了较强的社会影响力,凝聚了一大批节能领域专家学者和社会各方面力量;此外,从国家到地方还有1万多人的节能中心队伍从事节能专业工作。未来,国家节能中心将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适应新时代国家建设目标要求,继续努力为节能事业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也期盼着更多有志于节能事业的优秀青年学子加入到这项伟大事业中来。

  二、条件要求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二)政治立场坚定,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三)具有较强的责任意志、良好的品德修养、服务意识和行为规范;

  (四)全国普通高等学校全脱产统招统分2020年应届毕业生,如期毕业并取得教育部承认的、任职岗位要求的相应学历、学位证书;

  (五)具备岗位所需的敬业精神、学习能力、专业素养,具有较强的组织、管理、沟通、协调和公文写作能力;

  (六)身心健康,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曾被开除党籍、公职的人员,曾在各级公职人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被依法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人员,曾有学术不端等不良行为的人员,在校期间受过院系级以上单位处分的人员,以及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三、招聘岗位

  此次招聘包括4个岗位,招聘人数、具体岗位、资格条件等具体要求见下表。(附件)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本次报名采用电子邮箱接收简历的方式,报名截止时间为2020年4月10日,逾期不予受理。

  应聘人员将应聘材料发送至邮箱ryzp@chinanecc.cn,报名表电子版文件名和邮件标题统一命名为“应聘国家节能中心+所在学校+应聘岗位+姓名”。所需材料要求如下:

  1.《考生报名表》(见附件),要逐项填写,无内容项要注明:“无”,报名表右上角需有近期免冠彩色照片;

  2.客观描述个人政治思想、理想信仰、职业规划、自我评价和其他应说明情况的材料,请用WORD编辑内容,篇幅不超过2页A4纸。

  3.身份证扫描件(正反两面);

  4.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

  5.填写完整的就业推荐表扫描件;

  6.户口本扫描件,包括首页、本人页;

  7.户口本变更页(如有)。

  应聘人员每人仅可报名一个岗位,不按上述提交材料的不予受理。应聘人员提交上述材料,即表示对所有填写及提交内容的真实性负责。提交不实材料者,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考资格,已经录用的,取消聘用。报名时间以收到报名邮件时间为准,超过时限提交报名材料的或截至时限报名材料提交不全的不能进入资格审查环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