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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汕尾市海丰县委政法委招聘政府聘员公告
2020-03-19 19:56:53   地区:广东   浏览:0

  根据中共丰县委政法委员会、海丰县法学会的实际工作需要,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府聘员3名,负责政法辅助工作。现将相关招聘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公开考试,择优聘用。

  (一)坚持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

  (二)实行公开招聘、规范程序、接受监督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海丰县委政法委政府聘员3名。其中:政法委2名,法学会1名。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二)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政治素质好,保密观念强,有事业心和责任感,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勤恳务实,踏实工作。

  (三)身体健康,能够胜任所聘岗位工作。

  (四)具有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并具有法律专业、行政管理专业、计算机网络管理专业,同时熟悉计算机操作和文字写作。

  (五)身体健康,五官端正,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5年1月1日后出生)。

  (六)应届毕业生参加报考的必须于2020年1月1日前取得报考岗位所需的学历等资格证书。其他报考人员必须于在报名前取得报考岗位所需的学历等资格证书。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或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2、曾被行政拘留、收容教养、收容教育或者有吸毒史等违法行为的;

  3、曾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因违纪、违法被开除公职或者辞退的,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

  4、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5、本人或家庭成员、直系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6、下在接受组织审查或受处分且处分期未满的;

  7、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劳动用工规定不能招聘的;

  8、在各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

  9、配偶已移居国(境)外或没有配偶但子女均已移居国(境)外的人员;

  10、需要回避的详见《2020年海丰县委政法委招聘政府聘员报名登记表》(以下简称《报名登记表》);

  11、其他不适合从事政法辅助工作情况的。

  四、报考程序

  本次招聘实行竞争性选拔考试。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政审、公示和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和报名要求

  1、报名时间:2020年3月25日至27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逾期不予受理。

  2、报名地点:海丰县委政法委政工办(县委大院一栋二楼1215室)。

  3、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并对报考者进行资格初审。

  4、报名材料:报名时须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以及近期正面免冠大一寸彩色照片4张,并填写《报名表》《考生承诺书》(见附件,可自行下载填写并打印)。

  (二)考试

  考试包括机试和面试,具体时间、地点请留意海丰县政府信息网公告。

  1、机考

  本次机考主要测试电脑操作能力和公文写作能力,测试内容主要为“Word”和“Excel”的实操应用和常用的公文写作。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

  机考时间另行通知。

  2、面试

  根据机考成绩,按报考聘员以1:3的比例,以高分到低分排列确定面试对象。若机考成绩最后一名出现名次并列的,一并参加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入合格分数线为60分。

  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三)体检

  面试结束后,考试总成绩(机考成绩x40%+面试成绩x60%)以1: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排列确定参加体检对象,体检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和《广东省公务员录用体检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等规定组织实施。

  体检人员、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自理。若有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按考试成绩从高到低进行递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