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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泉州晋江市公办学校招聘新任教师公告
2020-03-12 16:15:06   地区:福建   浏览:0

  曾通过享受各类优惠政策待遇被录(聘)用为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各类报考人员,不再享受加分优惠政策。除闽人发〔2006〕10号规定可以累加计算的加分项目外,报考人员若同时具备多项不同加分资格条件的,取加分分值较高的项目予以加分。

  加分人员名单将在晋江市人民政府网站-专题专栏-晋江市教育局(http://www.jinjiang.gov.cn/ztzl/jjsjyj/)公示7个工作日。加分分值计入考生折算成百分制后的笔试成绩,考生综合成绩及排名以加分后为准。

  五、考试

  拟招聘人数与实际报名人数的比例原则上应达到1:3方可开考,未达到1:3的原则上应减少岗位招聘人数或取消岗位的招聘计划。情况特殊的,由晋江市教育局商晋江市人社局研究报泉州市教育局、人社局同意后方可开考。

  考试采取笔试的方式进行。综合成绩实行百分制,按笔试原始成绩折算成百分制+加分计算。综合成绩(笔试原始成绩折算成百分制+加分)合格线为5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考生将不予确定为资格复核人选。

  (一)笔试

  全省统一笔试,笔试时间将根据疫情防控进展情况另行通知,笔试科目为“教育综合知识”和“专业知识”,笔试原始成绩按“教育综合知识”占40%、“专业知识”占60%的比例计算。

  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笔试原始成绩由福建省教育考试院公布。

  (二)补充招聘

  第一轮公开招聘结束后,若存在未完成招聘的空缺岗位,市教育局将及时向社会公布。参加今年全省统一笔试但未被聘用的报考人员(笔试成绩应在合格线上),可登录中小学新任教师公开招聘报名系统进行补充招聘报名,每位考生可报考1个岗位。根据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照拟聘人数确定资格复核人选,开展资格复核、体检、考察、聘用等工作。已被聘用或拟聘用人员不得参加补充招聘。

  六、资格复审

  在综合成绩合格线及以上的考生中,以每个岗位招聘人数与资格复审人数1:1的比例按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确定资格复审人选。若同一岗位最后一名资格复审人选有2个及以上报考人员综合成绩相同,取笔试原始成绩高者进入资格复审。若笔试原始成绩也相同,取笔试的专业知识成绩高者进入资格复审。若笔试的教育综合知识和专业知识成绩皆相同,一并确定为资格复审对象。

  因报考人员弃权或资格复审不合格造成体检人选空缺的,根据空缺数在该岗位综合成绩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递补。

  资格复审的时间和相关事宜另行通知,请考生及时关注晋江市人民政府网站-专题专栏-晋江市教育局(http://www.jinjiang.gov.cn/ztzl/jjsjyj/)相关通知。

  七、体检与考察

  (一)体检

  1.体检对象的确定。经资格复审符合报考条件的确定为体检对象。

  体检对象属于在职人员的,应于体检前向招聘单位提供具有审批权限的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或同意辞职证明(或同意解除聘用、劳动合同证明)。

  2.体检标准。体检按《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2018年修订)》的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报考人员,可在接到体检结论的7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检1次,复检医院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指定,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女性报考人员因怀孕需申请延期体检的,应提供怀孕的医学证明并与招聘单位约定延缓体检的最长期限,但可先参与选岗,待所有体检项目全部合格后方可办理入职手续。

  体检不合格或自动弃权的,可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二)考察

  用人单位按1:1比例对考试、体检均合格的报考人员组织考察。通过采取查阅档案、学历学位等资格条件验证、违法违纪情况调查、信用情况调查、违法犯罪记录信息前置查询等方式对体检合格者进行全面考察。考察包括核实报考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重点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业务能力、工作实绩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进行考察,并对报考人员个人档案进行审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