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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泉州市鲤城区公办学校招聘新任教师公告
2020-03-11 18:01:20   地区:福建   浏览:0

  3.参加由各县(市、区)党委组织部门统一组织的“村村社社有大学生”计划,并符合《中共泉州市委办公室泉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实施“村村社社有大学生”计划的意见》(泉委办〔2007〕68号)规定且于2020年8月31日前服务期满三年、考核合格的村务(社区)专职工作者。

  曾通过享受各类优惠政策待遇被录(聘)用为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各类报考人员,不再享受加分优惠政策。除闽人发〔2006〕10号规定可以累加计算的加分项目外,报考人员若同时具备多项不同加分资格条件的,取加分分值较高的项目予以加分。

  加分人员名单将在鲤城区教育局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加分分值计入考生折算成百分制后的笔试成绩,考生综合成绩及排名以加分后为准。

  五、考试

  拟招聘人数与实际报名人数的比例原则上应达到1:3方可开考,未达到1:3的原则上应减少岗位招聘人数或取消岗位的招聘计划。情况特殊的,由区教育局商区人社局研究后报市教育局、人社局同意后方可开考。

  考试采取笔试方式进行。综合成绩实行百分制,笔试原始成绩折算百分制后与加分分值累加计算,成绩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即为综合成绩。考生综合成绩合格线为60分,达到合格线及以上者方可确定为体检、考察及聘用对象。

  (一)笔试

  全省统一笔试,笔试时间将根据疫情防控进展情况另行通知,笔试科目为“教育综合知识”和“专业知识”,笔试原始成绩按“教育综合知识”占40%、“专业知识”占60%的比例计算。仅考教育综合知识者以“教育综合知识”成绩作为笔试原始成绩。

  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笔试原始成绩由福建省教育考试院公布。

  (二)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对象的确定。根据岗位招聘计划数,按考生综合成绩达合格线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拟聘人数与体检人数1:1的比例确定资格复审对象。若同一岗位最后一名资格复审有2个及以上报考人员综合成绩相同,取笔试原始成绩高者进入资格复审。若笔试原始成绩也相同,取笔试的专业知识成绩较高者进入资格复审。若笔试的教育综合知识和专业知识成绩相同,则加试一场面试,综合成绩排名以加试成绩为准,决定资格复核对象。

  资格复审对象确定后,提交相应资格复核材料,由鲤城区教育局、人社局进行复审,考生报考资格条件的最终确认以复审结果为准。经复核不具备报考条件者取消体检资格或自愿弃权的,按综合成绩达合格线人员中从高低顺序依次递补。

  2.资格复审所需材料:

  ①网上报名时提交的《福建省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考试报名登记表》一份,并在“应聘者电子签名”下方签署本人姓名;

  ②提供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普通话等级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

  ③其他报考人员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提供相应专业的普通话合格证书和教师资格证书办理证明,在职人员应提供具有人事管理权限部门的同意报考证明;

  ④2020年应届毕业生未取得毕业证书,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附学校教务处出具的在校期间成绩单)的原件及复印件;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提供相应专业的普通话合格证书和教师资格证书办理证明;

  ⑤部分报考岗位需提供毕业学校关于本人主修方向的证明。

  (三)补充招聘

  第一轮公开招聘结束后,若存在未完成招聘的空缺岗位,区教育局将及时向社会公布。参加今年全省统一笔试但未被聘用的报考人员(综合成绩应在合格线上),可登录中小学新任教师公开招聘报名系统进行补充招聘报名,每位报考人员可报考1个岗位。根据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按照拟聘人数与体检人数1:1的比例确定资格复审对象,开展资格复审、体检、考察等工作。已被聘用或拟聘用人员不得参加补充招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