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内导航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中小学招聘 >> 中小学教师
2020年泉州市鲤城区公办学校招聘新任教师公告
2020-03-11 18:01:20   地区:福建   浏览:0

  特别说明:福建省教育厅网站“辅修专业”便捷查询窗口(http://jyt.fujian.gov.cn/wsbs/bmcx/fxzy/)电子注册的辅修专业证书,不作为报考岗位所需专业对应的学历和学位的查询依据。

  3.招聘岗位专业要求设置为具体专业名称的,所学专业与所列专业一致者方可报考;专业要求中的“××类”,以《福建省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专业指导目录(2019年)》中“××类”所列专业的人员方可报考。报考人员专业的确认,以毕业证书所署的专业为准。

  4.2020届毕业生的学历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普通话等级证书、毕业生就业报到证等相关证书最迟须于2020年8月31日前提供;其他报考人员相关资格证书取得以及相关资历计算的截止时间为2020年3月10日,其中的教师资格证书最迟须于2020年8月31日前提供。

  三、报名

  本次教师公开招聘考试采取福建省新任教师公开招聘考试方式进行,通过福建省教育考试院网站进行网上报名、网上缴费、网上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一)网上报名和网上缴费。根据闽教师〔2020〕1号文件,省教育厅委托福建省教育考试院承担网络报名、笔试命题、考试组织管理及评卷等考务工作,有关考务工作的具体事宜由福建省教育考试院另行通知,报考人员登录福建省教育考试院门户网站查询。报名时间全省统一为2020年3月16日至3月22日17:30,报考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上网报名和缴费。网络报名网址:福建省教师公开招聘考试报考平台(http://jszk.eeafj.cn/index.html)。

  (二)报考资格审查。在网上报名期间,由区教育局对网上报名者进行报考资格条件的初步审查,进入体检和考察阶段时,还将对报考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核。报考人员应及时上网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

  (三)报名注意事项

  1.每位报考人员仅可报考一个岗位。报名时只选择学段学科,不具体到用人学校。若同一个学科岗位有两所以上用人学校,在考生被确定拟聘用人选后按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选择用人学校。

  2.报考职业学校教师岗位的,采取“委托考试”形式,报考人员报名时应正确选择“委托考试”模块报名。报考特殊教育康复教师、音乐教师、幼教教师岗位的,参加“特殊教育”科目笔试,报名时“报考岗位类别”应选择“特殊教育”;若补录,报名对象应为参加“特殊教育”科目考试合格的相应专业考生。

  3.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信息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信息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对弄虚作假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4.报考人员所填写的报名信息、联系方式等应准确无误,因有误而影响招聘考试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负责。

  5.报考人员报考后应密切关注网上初审结果。报考人员网上初审状态如果为“待审核”请耐心等待;如果报考人员符合报考条件,而网上初审状态为“不通过”的,应在第一时间网上申诉。因未及时关注资格初审结果而错过申诉或改报机会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负责。

  四、笔试加分手续办理

  符合省、市有关事业单位笔试加分政策规定的报考人员到泉州市鲤城区教育局(地址:泉州市新华北路16号四楼人事股)办理加分申请手续,具体时间另行通知。申请加分所需材料等具体事宜将在鲤城区教育局网站另行发布,请报考人员及时予以关注。符合加分条件的人员包括:

  1.符合原福建省人事厅《关于转发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的通知》(闽人发〔2006〕10号)、《关于促进新时代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工作实施细则》(闽退役军人厅〔2019〕33号)规定的加分条件的退役士兵、退役运动员等。

  2.符合《福建省公务员局福建省人力资源开发办公室福建省“三支一扶”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完善参加“三支一扶”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高校毕业生有关就业政策的通知》(闽人发〔2009〕221号)规定且于2020年8月31日前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服务基层高校毕业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