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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聊城市属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公告(69人)
2020-02-07 22:58:31   地区:山东   浏览:0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和《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鲁人社发〔2015〕6号)等规定,经研究同意,现将2020年聊城市市属事业单位初级综合类岗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应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含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

  (四)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年龄应在40周岁以下(1979年2月18日以后出生);

  (六)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由我省统一组织招募和选派的“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以下简称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服务满2年且完成协议书(合同)规定的服务期限、考核合格后,3年内(指2016年、2017年、2018年招募和选派人员,其中,“三支一扶”计划仅限2016年招募人员)报考的,以及在我市入伍的或聊城籍的退役大学生士兵,实行定向招聘。已享受优惠政策被录用为公务员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再适用该政策。

  具有5年以上聊城市乡镇事业单位工作经历人员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定向招聘岗位。“具有乡镇事业单位工作经历人员”是指具有5年以上乡镇(街道办事处)事业单位工作经历的正式在编在岗人员。

  我省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全日制毕业生,毕业时取得高级工、预备技师职业资格的,可分别按照全日制高职(大专)、本科毕业生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在职人员应聘须经所在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同意。已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的2020年应届毕业生,应聘前与签约单位解除协议或经签约单位同意,可以应聘。招聘岗位对工作经历有明确要求的,应聘人员需提供相应的工作经历证明。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作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以2020年2月18日为截止日期。

  (七)不能应聘的情形详见应聘须知(附件2)。

  二、招聘岗位

  具体招聘单位、招聘岗位、招聘人数及条件要求见附件1。

  三、报名、初审和缴费

  报名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单位初审、网上缴费的方式进行。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一)网上报名

  报名时间:2020年2月18日9:00-2月20日16:00

  查询时间:2020年2月18日11:00-2月21日12:00

  报名网址:www.lcks.com.cn(聊城人事考试网)

  应聘人员登录报名网站,在报名时间内,按要求如实、规范填写个人相关信息,上传本人1寸近期正面免冠证件照片,个别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要在备注栏中注明。报名人员在招聘单位资格初审前可修改报名信息,后一次自动替换前一次信息。招聘单位初审通过,报名信息不能更改。报名人员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等行为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报名资格。报名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二)单位初审

  初审时间:2020年2月18日11:00-2月21日12:00

  《2020年聊城市市属事业单位初级综合类岗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以下简称《简章》)发布后和网上报名期间,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要指定专人负责接听咨询电话和资格初审工作,在报名期间及时查看本单位的网上报名情况,根据报名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进行资格审查。对具备报名资格并符合应聘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未通过初审的人员,要说明理由;对提交材料不全的,应注明缺失内容,并退回应聘人员补充。招聘单位在报名人员信息提交2小时后进行初审,48小时内未对报名人员信息进行处理的,视为初审通过。

  由于报名信息涉及个人隐私,网上报名期间招聘单位无法直接获得报名人员联系方式,请应聘人员务必及时查询资格初审结果,如有疑问请主动联系招聘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