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内导航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中小学招聘 >> 中小学教师
2020年重庆永川区考核招聘中小学体育类教练员公告
2019-12-29 21:35:23   地区:重庆   浏览:0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渝人发〔2006〕44号)和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11〕326号)及市人力社保局《关于印发<重庆市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等6个公开招聘配套文件的通知》(渝人社发〔2016〕281号)等有关规定,经市人力社保局核准,现面向社会考核招聘12名教练员。

  一、招聘原则

  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方针,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核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岗位

  本次考核招聘教练员12名。具体详见《永川区2020年考核招聘中小学体育类教练员岗位一览表》(以下简称《一览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2.热爱教育体育事业,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3.符合岗位招聘条件(详见《一览表》);

  4.学历证书和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书须在报名开始之日前取得;

  5.年龄为18周岁及以上、35周岁及以下,即未满36周岁,年龄计算截止日期为报名开始前一日;

  6.报考人员与现工作单位(岗位)有最低服务期限约定或最低服务年限要求以及有其他报考相关限定的,从其规定;

  7.自愿在我区教育系统服务5年(招聘单位至少3年)及以上。未满规定服务期者,解除人事关系并承担相应违约经济责任;

  8.符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回避制度的有关要求。

  (二)其他要求:

  1.以下人员不纳入本次招聘范围: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刑罚尚未执行完毕或属于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司法机关尚未撤销案件、检察机关尚未作出不起诉决定或人民法院尚未宣告无罪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5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我市公费培养、定向到乡镇教育(医疗卫生)机构就业,未满服务期限或未按规定程序解除培养及就业协议的师范(医学)生;尚未建立人事关系但参加我市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已按程序完成体检或考察的拟聘用人员;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2.正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且未毕业的非应届毕业生不能凭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报考。在国外境外高校就读全日制学历(学位)的人员,其学历(学位)须在报名前获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本次考核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报名应聘并参加考试考核。考生对照简章和《一览表》,只能选择一个职位报考。

  (一)报名时间:2020年1月13日上午9:00-12:00,下午2:00-5:30

  (二)报名地点:永川区教委人事科,联系人:钟其敏,联系电话:49872524

  (三)资格审查时需提交材料详见附件5。

  (四)专业审核事项:

  参照国家教育行政部门颁布的普通高校专业目录和《重庆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2015年下半年修订)》(详见附件4,均简称《专业参考目录》)审核应聘人员专业与岗位要求的一致性。

  专业资格审查以毕业证书(不含辅修专业或辅修学位专业相关证书)载明的专业名称为准。考生报名时应诚信、准确、规范填报毕业专业。

  因不同学历层次致使同一专业称谓不一致的,视为符合专业要求。所学课程内容与岗位专业要求一致性较强,但专业名称与《专业参考目录》中专业称谓不完全一致的,经负责资格条件审查的单位审核认定,可视为符合专业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