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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辽宁省气象部门应届毕业生招录公告(沈阳)
2019-12-19 14:51:23   地区:辽宁   浏览:0

  (四)确定拟录用人选

  博士研究生、气象类专业硕士研究生和报考县级气象部门的气象类专业本科学历毕业生,通过面试专家组考核并经面试专家组组长同意,可直接确定为拟录用人选。非气象类专业毕业生和报考市级岗位的气象类专业本科学历毕业生,根据笔试、面试综合成绩(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择优确定为拟录用人选,综合成绩并列者,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确定拟录用人选。

  确定为拟录用人选的毕业生的面试成绩应达到最低分数线。

  (五)递补调剂

  1.递补。对于博士研究生、气象类专业硕士研究生和报考县级气象部门的气象类专业本科学历毕业生,经面试确定为签约人选后主动放弃签约的,按照面试成绩依次递补。对于非气象类专业毕业生和报考市级岗位的气象类专业本科学历毕业生,经笔试后主动放弃参加面试的,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人员参加面试。笔试、面试综合成绩第一名或前两名均主动放弃的岗位依次递补,笔试、面试综合成绩第三名也放弃的岗位不再递补,招录指标空缺。

  2.调剂。对于空缺的岗位,按照“大气科学专业优先、专业相同相近优先、考试成绩优先”的原则进行调剂。

  (六)考察

  省气象局人事处组织有关单位对拟录用人选进行考察,重点考察拟录用人选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综合素质、学业成绩、研究论文、社会实践等情况。

  (七)体检

  根据《气象部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届高校毕业生管理办法(试行)》(气发〔2015〕53号),新录用毕业生需进行体检,体检合格后方可办理录用手续,体检费用由毕业生自理。

  (八)公示录用

  全部拟录用人选确定后在辽宁气象局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为公示无疑义人员办理录用手续,对于公示有疑义的人员,由省气象局人事处组织进行调查核实,并提出处理意见。

  四、其他事项

  (一)鼓励毕业生回生源地工作,艰苦边远地区(详见附件4)生源毕业生报考生源地县(市、区)气象局直属事业单位,笔试成绩增加30分,毕业生报考生源地所在市气象部门岗位(不含艰苦边远地区生源毕业生报考生源地县(市、区)气象局直属事业单位),笔试成绩增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二)根据《辽宁省气象局关于做好基层气象部门人员招录工作的实施意见》(辽气发〔2017〕82号),放宽招录条件录用到艰苦边远地区县(市、区)气象局直属事业单位的毕业生最低服务期限为5年(气象及相关类专业以外的专业即为放宽专业)。录用到县(市、区)气象局直属事业单位的气象相关类专业最低服务期限为3年。其他省、市、县级气象局直属事业单位录用的毕业生最低服务期限为2年。

  五、联系方式及监督电话

  (一)联系电话:024-83862054

  (二)邮箱:lnsqxjrsc@163.com,传真电话:024-83862056

  (三)辽宁省气象局招录工作监督电话:024-838620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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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年招录应届毕业生岗位明细(沈阳).xlsx

  艰苦边远地区名单.doc

  辽宁省气象局

  2019年1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