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体检标准参照人社部《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修订 〈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
2.考察体检时间:具体时间及相关要求在长江巴东网发布公告。
(六)递补
拟聘对象因考察、体检不合格或主动放弃资格等原因导致招聘岗位空缺时,由招聘单位领导班子集体确定是否递补。若递补,必须经主管部门审查报县人社部门研究同意后,按专业能力测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七)公示备案
拟聘对象由州人社局审核后统一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公示后发现有不符合招聘条件或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取消相关人员的拟聘资格。公示无异议的由州人社局核准其聘用资格并予备案。
四、聘用及待遇
用人单位以州人社局下发的具备聘用资格人员批复文件为依据,办理入职聘用手续。拟聘人员与相关单位建立了人事(劳动)关系的,在用人单位正式聘用前,应自行向原工作单位辞职或与原单位终止人事(劳动)关系,聘用单位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有关规定,按岗聘用,签订聘用合同,实行合同管理。招聘人员,除国家、省政策有特别规定以外,必须与用人单位签订不少于5年服务期的承诺协议,并在聘用合同中明确违约责任和相关要求。在服务期限内,其他单位不得以借调、帮助工作等方式借出或者调走。
五、需要明确的相关问题
1.“双一流”建设高校是指一流大学建设高校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双一流”建设高校以国家教育部和各省(市、区)教育主管部门公布的为准;一流学科建设高校所有专业均可应聘设置“双一流”条件的岗位,但需同时满足报考岗位的其他条件。经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定的境外全日制本科学历可以应聘设置“双一流”条件的岗位。
2.限定户籍地的,以考生户口薄记载为准。
3.报名所需学历学位等原件须于2019年12月31日前取得。国外、境外留学人员须于2019年12月31日前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书。
4.审核考生专业资格条件以公告中各岗位所列专业类别、具体专业名称为唯一标准。报考岗位设置专业类别的,请参照《湖北省2019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和教育部现行的专业目录类别确定报考岗位,未纳入参考目录的专业,按专业相关性确定所属类别。
5.每名考生限报1个岗位。在编人员须在资格复审时提供所在单位及有人事管理权限的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6.考生报考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始终。在初审、复审、考核、测试、体检、聘用以及其他需要验明身份等环节中,都将会对报考资格进行审核,在任何环节和阶段一经发现不符合职位报考条件的均可取消考试资格或者聘用资格。请考生认真对照公告确认是否符合岗位报考条件,理性报考,诚信报考。凡涉及违纪违规、弄虚作假、骗取报考资格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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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巴东县第二次专项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xls
2019年巴东县第二次专项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doc
巴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1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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