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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山西运城市直事业单位招聘310人公告
2019-12-16 22:35:08   地区:山西   浏览:0

根据山西省委组织部、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19年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晋人社厅发〔2019〕26号),受各招聘部门(单位)委托,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10名工作人员(市直党群系统26人,市直政府系统246人,各县纪委监委系统38人),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和岗位

招聘单位、岗位、人数及具体要求详见附件。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报考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年龄符合岗位的要求(30周岁及以下为1988年12月10日以后出生,35周岁及以下为1983年12月10日以后出生,其它按此类推)。

7、符合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参加山西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含晋西北计划)、“农业技术推广服务特设岗位”计划到2019年服务期满,并考核合格的人员;参加山西省“选聘大学生村官工作”到2019年服务期满(含到2019年服务满两年),并考核合格且仍在岗的人员,可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专门岗位”。

退役的全日制大学生士兵,在职的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村(居)委会主任且任现职满3年、考核合格的人员,可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对待,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专门职位”。

不得报名应聘的的主要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和公职的;在立案审查期间或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不能报考。

2、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不能报考。

3、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得报考(其中,现在校就读且档案和组织关系在校的非2019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学生、研究生不得以原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4、被录用为公务员或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服务年限规定且服务期未满的,不得报考。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以及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人员,不得报考。

6、参加公开招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应聘者在报名后、聘用之前已成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或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予聘用。

以上现役、试用期、服务期等有关资格条件中,除有专门规定外均以2019年12月10日为截止日期。

报考人员的学历、学位、资格条件以及报考岗位规定工作经历的均以2019年12月10日为截止时间。

三、报名办法

1、报名

本次招聘考试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网址为:运城市人事考试网(www.ycrkb.com)。

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报名人员可在2019年12月16日9:00至12月20日18:00期间登陆运城市人事考试网,提交报名申请,填写《运城市事业单位2019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单位中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时,报考人员须仔细阅读并签订诚信承诺书,提交的报考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完整。报考者所学专业及研究方向必须与所报专业相符,报名表所填写的专业必须与报考者本人取得高校毕业证书上所载明的专业一致。

提供虚假报名信息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或聘用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处理规定》予以严肃处理。凡因信息填报有误、不全导致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负。

属在职人员应聘的,须征得原工作单位及上级主管部门同意;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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