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内导航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事业单位招聘 >> 医疗卫生
2019年晋中市寿阳县卫生事业单位招聘公告
2019-12-10 14:21:11   地区:山西   浏览:0

  为进一步加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队伍建设,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和我省《关于进一步改进和加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意见》(晋人社厅发〔2017〕35号)、《关于做好2019年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晋人社厅发〔2019〕26号)等政策规定和要求,按照2019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计划,寿阳县组织实施2019年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4名,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1.坚持德才兼备;

  2.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

  3.坚持按需设岗、按岗招聘;

  4.坚持优化队伍结构、提升专业能力。

  二、招聘对象和招聘条件

  (一)招聘对象

  符合报考基本条件和招聘岗位具体资格条件的各类人员。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工作能力;

  5.具有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或技能条件;

  6.县级医院年龄在35周岁以下(即1983年12月20日后出生),乡镇卫生院年龄在40周岁以下(即1978年12月20日后出生)。

  7.具备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招聘岗位表)。

  (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专门岗位”说明

  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的考生需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参加山西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含晋西北计划)、“农业技术推广服务特设岗位”计划,到2019年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人员;

  2.参加山西省“选聘大学生村官工作”到2019年服务期满(含到2019年服务满两年)、考核合格且仍在岗的人员,可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专门岗位”。

  3.根据《关于做好政府购买基层公共服务岗位合同期满高校毕业生有关工作的通知》(晋人社厅发〔2017〕62号)要求,到2019年劳动合同期满、持有《政府购买基层公共服务岗位终止劳动合同证明书》和《山西省政府购买基层公共服务岗位人员考核合格证书》的省政府购买基层公共服务岗位人员;

  4.退役的全日制大学生士兵;

  5.在职的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村(居)委会主任且任现职满3年、考核合格的人员,可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对待,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专门岗位”。

  以上考生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的考生,须同时符合招聘岗位的其它要求。

  (四)不得报名应聘的主要情形

  1.现役军人和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非2019年应届毕业的全日制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不得以原取得的专科或本科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2.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和公职的;在立案审查期间或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3.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录、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4.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5.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服务年限规定且服务期未满的;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本次公开招聘要求的人员;

  7.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8.其它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人员。

  应聘者在报名之后、聘用之前已成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或已被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予聘用。

  招聘条件或岗位要求的辞退、现役、试(聘)用期、服务期、各类从业(职业、执业)资格证书等的截止时间,除岗位有明确要求外,均为公告发布之日。

  三、招聘计划及岗位具体要求

  寿阳县2019年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共4个单位16个岗位24个名额(其中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10个名额)。招聘岗位所需的具体条件以《寿阳县2019年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的要求为准。

本站发布的信息仅供参考,请以官方网站公布的信息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