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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南平建瓯市总医院(事业单位)招聘紧缺急需专业人员公告
2019-12-10 08:15:14   地区:福建   浏览:0

  ④2020年1月5日9:00-11:30,福建医科大学2020届毕业生校园专场招聘会(福建医科大学上街校区田径场)。

  对人员空缺的招聘岗位,酌情还将在省内、外医学院校进行专场招聘或参加校园招聘。

  2.招聘方式

  现场报名人数少于或等于岗位招聘人数时,实行校园现场面试签约;报名人数多于岗位招聘人数时,另行组织开展面试,择优聘用。招聘工作按人事管理权限分别由建瓯市人社局、市卫健局和市总医院共同组织实施。

  具体面试时间将在建瓯市人民政府网站另行发布。

  3.报名要求:报考者应符合应聘条件要求,携带本人身份证、报到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及“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电子学历注册备案表》”、招聘岗位要求的有关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两份等材料。同时,南平市外在职考生需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二)体检、考察

  经资格审查和面试合格的考生,作为体检和考察人选。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未在规定的时间集中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凡在体检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将取消聘用。体检合格的考生,按人事管理权限,由其主管部门或招聘单位进行考察。南平市外在职考生面试时未能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的,应在体检前向招聘单位提供所在单位同意其报考、辞职或已解除聘用(劳动)合同的证明,否则不予聘用。

  (三)聘用

  1.拟聘用人员在建瓯市人民政府网站公示7天后,没有发现影响聘用情形的,按照规定的程序,由同级组织人事部门办理聘用核准手续,招聘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取得专业技术资格起最低服务期限满5年。

  2.因卫健系统岗位特殊性,招聘时不要求取得执业资格证书的应在聘用后2年内取得执业资格,若到期未能取得,则用人单位可以单方解除聘用。

  3.被聘用人员应在组织人事部门指定的时间内到招聘单位报到上班。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单位报到上班,或报到后不服从组织安排的,将取消聘用资格。

  (四)注意事项

  1.招聘岗位或首次签订《聘用合同》限定的服务年限视为招聘单位与聘用人员约定的最低服务年限。在最低服务年限期间,聘用人员不得提出辞职、调动等。

  2.本次公开招聘所涉及的专业技术岗位(除个别特别注明要求面向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人员的岗位外),均为初级岗位。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人员若需报考,请慎重考虑。

  3.专业条件设置为具体专业的招聘岗位,符合所列专业的准予报考。

  4.报考前应认真对照招聘岗位规定的资格条件,确认符合岗位要求后,再填写相关信息进行报名。考生应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5.我市卫健系统在编人员和2019年报考我市卫健系统已进入考察阶段的考生不得报名参加此次招聘。

  6.本次录用人员不享受《南平市2017年党政人才储备及专业技术人才引进工作方案》中的安家补助。

  7.报考人员所留的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保持畅通,否则责任自负。

  8.在面试、体检及政审考察过程中有违纪违规行为的将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第35号令)有关规定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

  四、咨询方式

  报考者可咨询建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卫生健康局和市总医院。咨询电话:0599-3715336,0599-3850539

  点击下载>>>

  2020年建瓯市总医院(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紧缺急需专业人员岗位简章.xls

  建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建瓯市卫生健康局

  2019年1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