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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海南琼海市考核招聘“镇属村用”乡村医生公告
2019-11-29 11:25:36   地区:海南   浏览:0

  资格审查贯穿于公开招聘全过程,对弄虚作假、不符合报考条件等违反招聘规定的,一经发现,一律取消应聘或聘用资格。

  (三)考核

  1、答辩:答辩由主考官提问,考生回答,主要考核考生的逻辑思维能力、综合分析和解决问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重点考核应聘者适应岗位的能力。答辩采取100分制记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

  2、技能操作:基础操作,采取100分制记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

  3、考核时间、地点及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四)体检。从达到技能操作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按考核综合成绩由高至低等额确定体检对象。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

  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自收到体检结果之日起3天内申请复检,并到同级别的另外一家医疗机构重新检查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应聘人员放弃体检或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的岗位空缺,在达到技能操作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按考核综合成绩从高至低依次递补。

  (五)考察。根据考核、体检结果等额确定考察人选,主要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以及遵纪守法等情况进行调查了解。

  应聘人员放弃考察或因考察不合格出现的岗位空缺,在达到技能操作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至低依次递补。

  (六)公示与聘用。由领导小组成员集体研究,根据考核、体检、考察结果等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

  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倾听群众意见,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限为7天。公示期间,如有自愿放弃的或公示有异议经查实被取消拟聘资格的,空缺的名额从技能操作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按考核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公示期满后不再进行递补。

  公示期满,无异议后,将拟聘用人员呈报市政府审批。

  应聘人员具体工作岗位由市卫健委负责安排,不服从安排的,取消拟聘用资格。

  (七)办理聘用手续。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编办、市财政局、市教育局、市卫健委以及用人单位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七、组织领导及实施

  成立琼海市考核招聘“镇属村用”乡村医生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负责招聘工作的组织实施,组长由市政府分管副市长担任,副组长由市卫健委、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市公安局、市委编办等部门主要负责人担任,成员由市卫健委、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市公安局、市委编办等部门有关人员组成。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卫健委。

  本方案由市卫健委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招聘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八、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898-62822474

  电话咨询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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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琼海市考核招聘“镇属村用”乡村医生报名表.doc

  琼海市考核招聘“镇属村用”乡村医生职位表.xls

  琼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19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