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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海南琼海市考核招聘“镇属村用”乡村医生公告
2019-11-29 11:25:36   地区:海南   浏览:0

  根据工作需要,经市政府批准,现面向社会公开考核招聘“镇属村用”乡村医生。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及名额(见职位表)

  共招聘10名“镇属村用”乡村医生。

  二、应聘条件

  (一)除规定的职位资格条件外,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政治素质高,医德医风好,无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行为;

  3、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4、符合招聘职位所需的其他具体条件及资格要求;

  5、具有相应专业基础理论和业务知识,能够解决常见病、多发病,具有开展公共卫生服务的能力;

  6、年满18周岁,45周岁以下,具体的日期界定以报名时间确定;

  7、未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

  8、应聘时已与工作单位建立人事(劳动)关系的应聘考生应征得原所在单位同意方可报考。

  (二)除具备上述基本条件外,还应具备下列资格之一:

  (1)取得执业(助理)医师资格或取得乡村医生全科执业(助理)医师资格;

  (2)急需专业本科(全日制)及以上学历、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本年度急需专业为预防医学专业);

  (3)取得全科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或助理全科医生培训合格证书。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2、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3、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违纪违规且处理期限未满的;

  4、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于试用期内或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

  5、失信被执行人;

  6、按照《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8]516号)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报考的情形。

  三、招聘人员待遇

  (一)编制使用我市基层卫生院财政预算管理事业编制;

  (二)人事关系在镇卫生院,工作在村卫生室,在村卫生室工作5年,服从镇卫生院的领导和管理;

  (三)在村卫生室工作的“镇属村用”专业技术人员与辖区卫生院专业技术人员待遇一致。

  四、招聘计划

  详见《琼海市考核招聘“镇属村用”乡村医生计划表》(附件)。

  五、招聘办法

  采取考核招聘的方式进行,考核包括答辩和技能操作。考核不设定开考比例,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均可参加考核招聘。如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数超过1:3的,按达到答辩成绩合格分数线人数的1:3确定技能操作人员,未达到1:3的,按达到答辩成绩合格分数线的实际人数确定技能操作人员。

  报考人数较少,未形成竞争的,须有考核专家小组三分之二以上成员表决通过,方可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答辩和技能操作成绩为百分制,考核综合成绩按答辩、技能操作两部分综合计算,满分100分,其中答辩成绩和技能操作成绩各占考核综合成绩的50%。计算考生考核综合成绩时,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考核综合成绩出现并列的,以答辩成绩高低确定排名,答辩成绩仍并列者,需加试,加试答辩。

  六、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公告,通过琼海市人民政府网(http://qionghai.hainan.gov.cn/)发布,公告时间:2019年11月28日-12月4日,共7天。

  (二)报名方式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9年12月5日08:00-11日17:30(周末不报名)。

  2、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3、报名地点:琼海市爱华东路130号卫健委一楼政务大厅。

  4、所需材料:《琼海市考核招聘“镇属村用”乡村医生报名表》,并提供有效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相关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应聘时已与工作单位建立人事(劳动)关系的应聘考生需提供原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5、资格审查:根据报考职位所需的条件进行资格审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