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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郴州市政协委员服务中心(第二批)选聘事业单位人员公告
2019-11-27 15:44:52   地区:湖南   浏览:0

  根据《关于进一步规范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流动调配工作的通知》(湘组发〔2015〕26号)、《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湘人社发〔2019〕1号)、《关于进一步改进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郴组〔2015〕42号)和《关于进一步改进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实施意见》(郴组〔2016〕11号)等文件精神,2019年郴州市政协委员服务中心面向市直机关单位公开选聘工作人员2名。现公告如下:

  一、选聘计划

  郴州市政协委员服务中心是郴州市政协办公室管理的财政全额拔款正科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2019年计划选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名。具体选聘岗位、计划数及资格条件等详见附件1。相关事宜请关注以下以下网站和媒体:郴州政协网站(http://www.czszxw.gov.cn)、郴州人社局门户网站(http://czrsj.czs.gov.cn)、郴州市人力资源考试网(http://www.rsks.czs.gov.cn)、郴州政协微信公众号。

  二、报考条件

  (一)报考人员条件

  1.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2.市直机关单位具有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或财政全额拔款事业身份的正科级(管理七级)(含)以下在编在岗人员。

  3.具有三年以上工作经历,与现单位约定的试用期、最低服务年限已满。历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及以上等次。

  4.符合选聘岗位所需的学科专业、学历、年龄和其他条件,详见《公开选聘计划岗位信息表》(附件1)。

  (1)报考年龄一般要求在35周岁以下,即在1983年11月26日(含)后出生。正科级干部(管理七级)或者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可以放宽到38周岁以下,即1980年11月26日(含)以后出生。

  (2)报考人员的学历必须为国家承认的学历。对有疑义的国民教育学历,以省(含)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认定的结果为准;对有疑义的党校学历,以省委组织部协调相关业务主管部门认定的结果为准。

  (3)报考人员的专业应严格按照毕业证书的专业填写。报考人员的毕业证、留学归国人员学历认证和选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书须在2019年11月26日(含)前取得。

  (4)岗位要求从事工作经历、任职等计算时间,均截止至2019年11月26日(含),年限按足年足月计算。

  (二)不得报考的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5.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选聘程序和办法

  选聘工作按照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试用、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方式。采取自主报名,报考人员持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到市政协办公室人事科报名。

  2.报名时间。报名时间为2019年12月4日至12月6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00)。

  3.报名地点:市委第二办公楼五楼542办公室,联系电话:2871989。

  4.报考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考试聘用工作全过程。

  (2)报考人员咨询选聘岗位的专业、学历以及其他条件的,请直接联系市政协办公室人事科(2871989)。

  (3)笔试最低开考比例为1:3。对报名人数未达到笔试最低开考比例的岗位,相应核减选聘计划。核减后仍无法达到最低开考比例的,取消选聘。

  (4)核减或取消选聘计划将于12月9日在指定官方网站、郴州政协微信公众号公布。

  (二)资格审查

  现场报名同时由市政协办公室人事科对报考人员组织现场资格审查。资格审查须报考人员本人亲自到场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