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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司法厅直属事业单位招聘公告
2019-10-31 08:30:58   地区:新疆   浏览:0

  6、下载打印《报名表》2份,资格审查时携带备用。(注意:缴费成功,即为报名确认,所报岗位及个人基本信息不能再进行改动)。

  7、打印准考证时间:2019年11月12日起,考生登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力资源市场考试报名系统,上网打印准考证。

  8、报考人员须严格按照招聘公告和网络报名流程要求报名,每位考生只允许报考一个岗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9、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以上报名步骤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报名资格,一切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负。

  10、报考人员所填写信息与本人真实信息不符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凡提供虚假报考申请资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及聘用资格。

  11、应聘同一岗位,应聘人员与招聘人数之比应不低于3:1。达不到开考比例要求的,通过书面上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经审批,应聘人员与招聘人数之比可调整为2:1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

  12、报考人员对专业、学历等资格条件及备注的内容等信息有疑问的,可查阅参照《国家教育部门最新版高等教育学科专业目录网址链接》(附件2),也可咨询自治区相关业务主管部门和招考单位。

  13、招考单位及岗位咨询电话:0991-2956569。

  14、网上报名技术服务咨询电话:0991-4606779。

  六、考试

  (一)笔试

  1、笔试主要测试综合素质,使用国家通用文字(汉语)答题。笔试卷面满分100分,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统一使用国家通用文字(汉语)命题。

  2、笔试时间:2019年11月17日,具体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见《准考证》。

  3、笔试加分:烈士配偶及其子女,笔试成绩加5分;使用国家通用文字(汉语)答题的维吾尔族、哈萨克族、蒙古族、柯尔克孜族、锡伯族、塔吉克族、达斡尔族、乌孜别克族、塔塔尔族、俄罗斯族应聘人员,笔试成绩加5分;服务期满的“大学生服务西部计划志愿者”、“大学生村官”以及“三支一扶”人员,笔试成绩加5分;符合上述多项条件者,不累计加分;符合加分条件的应聘人员,须在报名及资格审查时提供相关资历证明材料,因个人原因没有加分的,不予加分。

  4、笔试结束,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按招聘岗位及人数1:3比例,确定面试入闱人员。笔试合格分数线为50分,不合格的人员,不得进入面试环节。凡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招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为1:1及以下入围比例的岗位,入闱人员面试成绩须达到60分面试合格分数线,方可进入体检环节。截止面试前一日,入闱面试人员经确认放弃面试资格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面试当日,入闱面试人员经确认放弃面试资格的,不再递补。笔试成绩相同者占面试入闱名额,笔试成绩相同且同为最后一名一同入闱面试。

  5、笔试成绩、岗位排名及面试入闱人员名单等相关情况将于考试结束后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司法厅网站(http://www.xjsft.gov.cn/)进行公布。

  (二)资格审查

  笔试结束后,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司法厅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按相关规定和岗位要求对应聘人员相关材料、任职资格基本条件进行审查,资格审查通过人员方可进入面试。

  1、资格审查具体时间、地点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司法厅网站(http://www.xjsft.gov.cn/)发布的通知为准。

  2、资格审查时应聘人员填写好《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一式两份),并携带以下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身份证、毕业证、《学历在线验证报告》(可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在线验证系统”进行验证)、准考证、《报名表》(报名网站下载)和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件。其中: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大学生西部计划志愿者,须提供地、州、市及以上大学生西部计划志愿者管理办公室(团委)相关证明;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须提供地、州、市及以上人力资源保障部门(“三支一扶”办公室)相关证明;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大学生村官须提供县(市)及以上组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相关证明;在职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